对博友噶玛妙果爆料城区环卫局乱收费有关问题的跟贴
市区收取卫生费是经汕尾市人民政府五届四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市供水总公司统一代收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具体可查看《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卫生清洁费委托市供水总公司统一代收的通告》(汕市区府通【2009】4号)。收费是有依据的,不属乱收费行为。
《通告》规定:市区居民(含临时住户)全部委托代收,每户每月6元(有上门服务的加收3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生产经营单位的收费按原来的收费方式暂先由人工上门收取。也就是说,目前收费有两种方式:一是电脑收费;二是人工上门收费。所以并不是每家都由人工上门收费的。
由人工上门收费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有些门市和单位为了方便缴费,经与收费单位协商后,同意录入电脑并入水费缴交,这部分就不用再由人工上门收取。另外,有些门市和单位的主人经常不在家,收费员多次上门没能碰到主人,导致有些门市和单位拖后一两个月甚至几个月才缴交。此外,目前市区内还有近1万多户(如下洋、祯祥、城内片)属于自治组织管理,尚示纳入收费。所以出现有的店有收,有的店没收的情况,并不存在收费还要看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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