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王 发表于 2014-10-26 16:42:07

公务员应担起献血义务

本帖最后由 药王 于 2014-10-26 16:47 编辑

为响应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带头示范美德,公务员应担起献血义务,且必须加入法定程序,由于国内公务员众多,采血不可能一天完成,在每年的9月29日起至31日止定为公务员献血日,献血后又是国庆七天长假,恰好给采血后出现玄晕自然反应的公务员有足够的时间休息,8号正常上班为人民服务。
献血后的公务员每人还需交纳200元血液保存费,这样才能让需要用血的病患免费用血,减轻人民的负担,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12000000万位公务员【不包括解放军新兵】,按每人采血标准300毫升,等于年血存量20吨,这个数字在国内每年是用不完的,但可以考虑出口,爱心无国界,可以让有需要的国家使用,也可以考虑计费方式出口,减轻保存运输的开支。
对采血大家心里总有一种担忧,采血后对身体好不好?其实献血是对人体有益处的,可以刺激血细胞再生功能,排去老血换来新血,所以公务员们大可放心献血,一但公务员的榜样做得好,群众无疑将会跟着模范,到时那个数字全球都用不完,届时可以考虑每三年献一次,如果习总书记能看到这个建议请尽快做个可行性研究。

黄花菜 发表于 2014-10-26 20:03:39

精神病院有一病人跑了,原来在此

药王 发表于 2014-10-26 22:00:16

谁改我的贴子,是2000吨,怎么变成20吨了,可恶

俦佬仇 发表于 2014-10-26 22:03:33

全国约有12000000万位公务员【不包括解放军新兵】,没有吧。多打了一个"万"字了。

药王 发表于 2014-10-26 22:13:18

俦佬仇 发表于 2014-10-26 22: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全国约有12000000万位公务员【不包括解放军新兵】,没有吧。多打了一个"万"字了。

我的贴被人动过了,是2000吨血液的,变成20吨了,故意让我难看,一定是那个【东哥】干的

药王 发表于 2014-10-26 22:46:34

黄花菜 发表于 2014-10-26 20: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精神病院有一病人跑了,原来在此

你利害了,一眼就能看出本王是精神病来,要达到这种水平非病人根做得到,祖上一定是患病多年或者经常犯病吧?不然你没这么利害的眼力

黄俊能 发表于 2014-10-26 23:12:28

公务员混吃等死,一定要积极带头献血

药王 发表于 2014-10-26 23:17:21

黄俊能 发表于 2014-10-26 2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公务员混吃等死,一定要积极带头献血

向公务员致敬{:4_102:}

无心快语 发表于 2014-10-27 01:26:10

已转送习总书记办公室。

斗志永不息 发表于 2014-10-27 02:24:53

无心快语 发表于 2014-10-27 0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已转送习总书记办公室。

批准执行

斗志永不息 发表于 2014-10-27 02:47:03

好像有点道理的;P

斗志永不息 发表于 2014-10-27 02:47:42

无心快语 发表于 2014-10-27 0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已转送习总书记办公室。

批准。。。执。。。。行。。。。。

心思92 发表于 2014-10-27 09:07:41

为什么在文章中建议公务员献血就要交钱呢?为什么病患者的费用要由公务员出呢?你说得公务员数量都超过了全球人口数,是真的还是恶搞呢?如果真是是20吨全国就够用了,那汕尾去年用了4.5吨,那是不是差不多多了全国的五分之一了?公务员中有多少不符合献血的,贫血,高血压,高血脂,高度近视的有多少人呢?这个比例有多少,我不清楚,但你清楚吗?我认可公务员带头献血,这也是需要做的。但不是让公务员献血就附带条件,公务员,老师,警察等职业也是中国人的一员,大部分人的收入还是靠自己劳动所得,她们参与无偿献血我认为还是以无偿献血者对待就好了,在无偿献血者中没有三六九等,只有符合与不符合献血的区别。

爱在1万年前 发表于 2014-10-27 09:07:51

幼稚,自己打错字了,说人家网站删改,以为自己谁呀,人家才没空鸟你这垃圾人和垃圾文章。其实,社会上很多公务员献血的,不用你提倡,至于你说的公务员献血还要交200元储血费,全世界大概只有你个神经病想得出!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4-10-27 09:13:49

无心快语 发表于 2014-10-27 0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已转送习总书记办公室。

习总已作出批示:从作者文章中看出,作者有病,而且病得非常严重!要求有关部门立即对作者采取行动,以勉病人危害人间。{:6_220:}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4-10-27 09:13:57

斗志永不息 发表于 2014-10-27 02: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批准。。。执。。。。行。。。。。

习总已作出批示:从作者文章中看出,作者有病,而且病得非常严重!要求有关部门立即对作者采取行动,以勉病人危害人间。{:6_220:}

百味人生 发表于 2014-10-27 09:43:46

{:5_142:}

ben4425 发表于 2014-10-27 10:36:34

一口一句为人民服务,到处血荒还出口,吃药吃成药王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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