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tn
发表于 2014-11-10 11:18:51
{:5_172:}
表情
发表于 2014-11-10 15:10:42
冲动不理智的后果不可收拾
688
发表于 2014-11-10 17:00:14
{:5_164:}
魔鬼亦有爱
发表于 2014-11-11 01:37:28
这两个偷吃的罪不可赦,一个害死了侄子,一个害死了老公
关注哥
发表于 2014-11-11 11:06:38
关注
陈老三
发表于 2014-11-11 11:10:14
都是行为不检点惹的祸
笑谈人生
发表于 2014-11-11 11:51:43
11月9日早上7点10分,在陆丰南塘新城大道发生一起凶杀案,造成一死一重伤!
死者今年21岁,重伤者是死者叔叔,当时一共7人在吃早餐。
行凶者今年28岁,是一名退伍军人。在他们在吃早餐时,手拿杀猪刀向他们扑去,21岁年轻人被捅中心脏,当场死亡!死者的叔叔身上被砍4刀、生命垂危!
事后行凶者自己报警并呼吁旁人抢救受伤者,目前受伤者正在陆丰人民医院抢救!
据未证实消息称,疑为死者叔叔跟行凶者老婆有染导致此起凶杀案!
截止发稿,此事件未获得官方证实,有待有关部门公告。
红财神
发表于 2014-11-11 15:07:20
难道这就是偷人妻的后果,什么女人不好搞,偏偏搞有夫之妇真的是嫌命长。
站在高山上
发表于 2014-11-11 20:46:13
下手是狠了点,两家都家破人亡。男女偷腥这种事,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一般都是半斤四两,不单是男的责任,女的不肯或一黑脸,男的还是不敢明目张胆的。如属实,你大不了把人家的多事的腊肠给切下来罢了。要人家命大可不必也不值。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要呈英雄可到钓鱼岛去。
ipgame2000
发表于 2014-11-11 21:40:41
{:5_177:}
CQQ
发表于 2014-11-11 21:52:23
{:5_181:}
村野风话
发表于 2014-11-12 09:50:27
唉,惨
汕美人
发表于 2014-11-12 14:29:54
{:5_150:}
红财神
发表于 2014-11-12 14:46:00
为了报复,搞出人命就没必要了
慧智
发表于 2014-11-12 15:55:37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长发老人
发表于 2014-11-12 20:26:16
{:4_139:}
8994452
发表于 2014-11-12 22:33:36
造成的后果太不应该了
weifang
发表于 2014-11-13 17:09:13
{:5_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