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菜头 发表于 2014-11-15 08:45:53

゛强颜欢笑丶 发表于 2014-11-14 17: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就是你们几个领导去吃饭吗 看出来了13

???

胡菜头 发表于 2014-11-15 08:47:27

老哈哈 发表于 2014-11-15 0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好!不知道怎么称呼你.
如果你是有心提醒广大市民要要以这些现象,你应该把名字和酒楼标志覆盖起来,然 ...

多谢提醒,酒楼的名字已经掩盖了,是网友自己猜测

ben4425 发表于 2014-11-15 11:08:37

,真垃圾,以后还是少去。{:5_152:}

胡菜头 发表于 2014-11-15 11:16:38

ben4425 发表于 2014-11-15 11: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百汇啊,,真垃圾,以后还是少去。

额,我看不出来

不平则鸣 发表于 2014-11-15 23:45:37

前几天去吃饭,也跟他们要了发票,为国家纳税,反正都是一样的价钱,让他们交税

老哈哈 发表于 2014-11-16 13:46:41

胡菜头 发表于 2014-11-15 08: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多谢提醒,酒楼的名字已经掩盖了,是网友自己猜测

你看清楚!!!!小票的两个字和酒家的标志。这样是严重侵害酒家的名誉,你不是记者这种言论就算是发表也不能在公共论坛这样发表,你不懂法律!你再不删除,很快就会报警把你的证据提供给公安部门处理,希望你能考虑清楚,不要让帖子继续蔓延下去!!
你穿蓝灰色牛仔上衣,长发扎着头发,白色底衣,黑色下裤。。。。

老哈哈 发表于 2014-11-17 00:16:28

你手里拿着手机,磨磨蹭蹭的那个人是你,你心不甘情不愿的付钱!正常情况要打发票是给你钱再打的,为什么你不愿意先付钱再给服务员抬头打发票呢?如果你怀疑她多收钱,你可以看了小票纠正了再让收银员打发票,你非但没有这样做,你消费140还拿走了150元的发票不还,你居心何在???你心里分明就是不想给钱嘛!
   而且酒楼请到收银员有工作失误正常,最终还不是把10元还给你了!得饶人且饶人,你懂吗?拿着手机到处拍的你,注意!!!

老哈哈 发表于 2014-11-17 00:18:52

ben4425 发表于 2014-11-15 11: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垃圾,以后还是少去。
:lol:lol

philychan 发表于 2014-11-17 08:45:24

老哈哈 发表于 2014-11-17 00: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手里拿着手机,磨磨蹭蹭的那个人是你,你心不甘情不愿的付钱!正常情况要打发票是给你钱再打的,为什么你 ...

说到居心何在,你不会是在威胁吧?

老哈哈 发表于 2014-11-17 12:12:32

philychan 发表于 2014-11-17 08: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到居心何在,你不会是在威胁吧?

此事与你无关!

梦的河流 发表于 2014-11-17 12:56:41

好像当事人与老板都在回帖。从这些文字里看以看出。做人的态度,做生意的态度。做错事并不可恶。狡辩才可恶。做错事不可怕。一错再错才可怕。

梦的河流 发表于 2014-11-17 12:58:02

学做生意先学做人。要不也是一时的财富。人人心中有把称。。。。。。

陆丰小子 发表于 2014-11-18 16:41:48

呵呵

^ō^C蟀`! 发表于 2014-11-18 22:42:27

老哈哈 发表于 2014-11-16 13: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看清楚!!!!小票的两个字和酒家的标志。这样是严重侵害酒家的名誉,你不是记者这种言论就算是发表也 ...

我想说,是不是记者都有这个权利发表言论,只要是实事,任何人都可以发表。你有本事你就去告!

swsm.netゝ花 发表于 2014-11-19 11:22:44

{:5_142:}

C牛牛牛 发表于 2014-11-19 14:19:14

从来没注意过{:5_161:}还好去的不多

胡菜头 发表于 2014-11-20 08:44:42

^ō^C蟀`! 发表于 2014-11-18 2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想说,是不是记者都有这个权利发表言论,只要是实事,任何人都可以发表。你有本事你就去告!

发表言论需要谨慎

老哈哈 发表于 2014-11-23 01:07:07

^ō^C蟀`! 发表于 2014-11-18 2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想说,是不是记者都有这个权利发表言论,只要是实事,任何人都可以发表。你有本事你就去告!

   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是对的。但如果带有侵害性的请你去咨询好了再发表。至于这个贴你怎么来判断这个事实,凭个人主观意愿来判断这件事是不对的。我问你,既然这个人被抽金那么为什么消费140开了张150的发票呢?收银员如果把发票多开了是要贴钱的?她为什么贪这10元再被罚款(要开除的),有这个必要吗!!贴主说1个2个。。。。有本事抓嘛!!拿出100个证据出来,我还代酒楼们谢谢你啊!!

   所以一个工作失误有必要那么夸大的吗??。。。。。。都是有爹有娘的人留点口德吧!!真有本事的多找几家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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