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決啶亽甡 发表于 2014-11-23 01:07:42

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仗权暴政

      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仗权暴政

       我叫王芳,丈夫叫陈经为,是红海湾田乾街道三村二居委的村民。一向安分守纪,以种菜为生。我丈夫陈经为于2014年10月28日在家吃中饭时被红海湾开发区管委、红海湾公安分局以参与“阻止红海湾供电局建设高压电塔杆为由”抓捕羁押。并在审讯过程遭到殴打,定性为刑事案件。隔天被送关进市公安看守所,至今已过18天仍未放回。经法律咨询,我和我家人认为红海湾公安分局抓捕、拘留所我的丈夫陈经为的行为是违法,是一个严重践踏法律、损害群众权利的枉法犯罪行为!
事情经过:今年7月29日中午,同村村民陈经亮告诉陈经为:红海湾供电局(没有任何形式发出告知或通知的情况下)在红海湾公路边村集体咸田地上擅自建造高压线铁塔杆。邀陈经为一起去。随后,陈经亮又叫另外3位同村民,共5人赶到现场,发现居委书记和村委书记、主任及其他干部,还有许多同村村已同供电局工作人员进行交涉。双方在交涉过程中,有发生口角上的纠纷,但并没有发生过激行为。过后,陈经为也没有参加干涉该高压线铁塔杆建设,更没有其他犯罪前科,而且高压线铁塔杆建设已在几天后顺利完工。
       我们认为,红海湾管委、红海湾公安分局在处理一件很平常人内部矛盾的事件中,视民为草芥,滥用职权强制人身自由,剥夺公民合法权益,是和建设和谐法治社会背道而驰的。利用权力、恣意妄为,践踏法律,违法抓人,残害百姓、损害百姓利益。
       尤其值得一提,红海湾公安分局在审讯陈经为过程中使暴力和诱供的手段,强迫陈经为作假,诬告陷害村民2013年2月依法参与维护本村白沙中学旁被村“两委”私卖近500亩田地的村民收取或勒索他人钱财。我和我家人也在向红海湾管委、田乾街道和公安分局上诉过程,相关工作人员也告诉我们,只有你们做通村民同意征用白沙中学旁土地,陈经为就可无事回家。从这里,善良人们是可从中想到:下令红海湾公安分局抓捕陈经为的红海湾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及田乾街道、村“两委”之间牵连多大利益关系?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他们以白沙中学扩建校区为名,实际勾结开发商要进行房地产开发!难道是受开发商的钱物,急火攻心,要不怎会有如此漠视法律,实施如此的暴行?但可以肯定,此次红海湾供电局在我村的2支(单)高压线铁杆改建成高压线铁塔杆,另外新建一个高压线铁塔杆,共3个高压线铁塔杆所占用土地补征款定落入某些人手里!
陈经为被抓后,家里失去生活的依靠,也无法照顾土地农作物。如今耕作田园一片荒芜,损失惨重。望有关部门依法查明事实,严肃查处红海湾开发区管委及红海湾公安分局相关领导及人员的法律责任,依法赔偿陈经为被无辜抓捕、殴打、羁押以来的各项损失。
      虽然老百姓的声音是微弱的,但为了一个公民最基本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法律公正廉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恳请政府依法查明事实还陈经为一个公道!

陈烈烯 发表于 2014-11-27 00:19:58

红海湾管委仗权欺左压老百姓,挂羊头点狗肉,这社会还有人生权力吗?社会还有法律吗?

抓贪官的王岐山 发表于 2014-11-24 08:12:14

无心快语 发表于 2014-11-24 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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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知肚明之歌 发表于 2014-11-23 22:22:37

电线杆占耕地应该有补偿。你可到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查询,该项工程当时是否审批,如没有审批,属违法工程,则由国土资源部门对其进行查处,同时,你也可以得到补偿。如果该工程经过审批,则你可咨询是否对占用的耕地进行了补偿,如进行了补偿,则可询问补偿款的去处,如没有进行补偿,则可请求国土资源部门帮助。

心知肚明之歌 发表于 2014-11-23 22:19:43

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征用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所办理的土地征用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
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建设部门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三步】提交用地预审申请。
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第四步】办理立项等手续。
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第五步】提交用地正式申请。
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出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第六步】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
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步】土地征用。
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上各项补偿,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用地单位全额支付。用地单位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政府应拒绝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
【第八步】领取用地批准文件。
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九步】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适用权。
土地征用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第十步】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始建设适用土地。
签订合同并按约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但个别地方在实际操作时,却往往对该程序进行简化,甚至征地程序混乱,由此出现各种期待解决的问题。

如果征用部门不合乎上述程序,可以联名到当地土地管理局、执法局,乃至县(市)委、政府反映。

心知肚明之歌 发表于 2014-11-23 21:27:33

誰給予你權利亂抓人

冰淇淋 发表于 2014-11-23 20:47:11

{:4_102:}

2665001381 发表于 2014-11-23 19:57:07

2665001381 发表于 2014-11-23 19:57:01

{:6_212:}

2665001381 发表于 2014-11-23 19:56:51

{:6_211:}

日盛辅料 发表于 2014-11-23 17:36:02

{:5_142:}

偏差 发表于 2014-11-23 16:51:31

必须关注{:5_142:}

pp跳舞 发表于 2014-11-23 16:46:49

大家互相转发吧,帮助弱势群众一下。

冷眼观世界 发表于 2014-11-23 16:19:55

性格決啶亽甡 发表于 2014-11-23 0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求大家转发出去

现在老百姓说话难啊。办事更难。有好多不公的事情都必须付出血的代价才能换来政府的认真对待!

ipgame2000 发表于 2014-11-23 15:33:32

{:5_177:}

weifang 发表于 2014-11-23 15:29:37

关注

斗志之歌 发表于 2014-11-23 12:47:38

嗯~~~此番描述,果然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给人以无限的想象空间,打斗场面浩大华丽而不显庸俗,特别是对于人物招式及感受的象声描写,更能引人遐想。真乃神作也!!http://www.bxwx.la/b/2/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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