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之冬 发表于 2015-1-1 11:35:32

关于海丰名园枪击事件的特别说明。

  12月29日晚,本人在在本版块发一则标题为 海丰枪击事件!城东名园村几个村干部召集黑帮团伙持开枪击伤村民。的消息,并配发了四张图片,误导了网友。帖中提及“猎/枪”、“军用/枪”等,现经阅览几天来的官方消息,证实所谓“猎/枪”、“军用/枪”纯属子虚乌有,实际上为霰弹枪。事件真相以官方公布为准,特在本版块向广大网友们致歉。

无话可说 发表于 2015-1-1 12:40:34

都是枪!有什么不同?最紧要的是查明慕后真相…

风起荷塘 发表于 2015-1-1 12:44:52

这种声明没什么意义。

真爱无言 发表于 2015-1-1 12:45:09

无话可说 发表于 2015-1-1 1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是枪!有什么不同?最紧要的是查明慕后真相…

说得好。

扬天 发表于 2015-1-1 12:51:24

期待真相,坚决深挖保护伞。

一叶孤舟 发表于 2015-1-1 13:56:56

霰弹枪就不是枪吗?楼主是不是受到什么压力了?霰弹枪如果打死人不犯罪,我明天去买把

民意不可欺 发表于 2015-1-1 14:06:42

此地无银三百两,只会越抹越黑

民意不可欺 发表于 2015-1-1 14:25:43

保护伞怎么不出来发表声明?

一冲哥 发表于 2015-1-1 14:26:34

反正都是枪,那是必须查清楚的,用枪对付老百姓,说啥还有理由呢?

haolaiya 发表于 2015-1-1 15:06:24

可能问题是广东公安刚刚上交了几十万枪支和几百万发子弹,这边就发生枪案,打他们的脸。

になりた秋天 发表于 2015-1-1 15:27:36

貌似海丰人都知道名园大佬的幕后老板是谁:lol

麦仔菜 发表于 2015-1-1 15:38:08

事情都是很严重

麦仔菜 发表于 2015-1-1 15:38:27

用枪都是大罪的

老知青 发表于 2015-1-2 10:37:32

霰弹枪也属非法持有枪支罪!公检法应严查严办!

妞妞 发表于 2015-1-2 17:41:42

为了是猎枪还是散弹枪而道歉,没有必要吧?因为你也不是专家,怎么知道好是什么枪呢?犯罪份子也不可能把枪交给你看看的,所以你不必声明啦

superman159 发表于 2015-1-2 22:42:06

这声明能说明什么呢?是讲军用的跟散弹的区别吗?
那么可笑的主啊,黑猫白猫都是猫。

与你ざ雲ざ携手 发表于 2015-1-2 23:46:59

有分别吗?
涉枪就得打击!

长发老人 发表于 2015-1-2 23:47:19

“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顶不住压力。{:4_113:}{:4_113:}{:4_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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