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的公告
为强化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着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规定,现将我县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告如下:一、公路卡口(5处):
点位如下:西闸卡口(242省道173km处)、雷公田卡口(324国道713km+900m)、海紫路尖山岭卡口(242省道163km+700m)、双圳卡口(242省道148km+500m)、平东卡口(335省道182km+600m)。
主要对“超速”、“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从前车右侧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固定证据,依法处理。
二、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8处):
点位如下:县城蓝天路口、天桥路段、三角站圆盘、富之城路口及二环西路停车线以外、广汕公路原收费站路段、海丽大道南湖路口、城东狮山市场路段、老车头路口。
本次安装的电子警察将对上述地点的车辆,违法停车超过60秒后,自动进行抓拍,主要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城市公共汽车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固定证据,依法处理。
三、视频取证监控设备(3处):
点位如下:华厦广场二环路西侧、天桥路段、三角站圆盘。
主要对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固定证据,依法处理。
四、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1处):
点位如下:海丰县可塘镇圆山岭交通信号灯路口(324国道693km+900m处)。
主要用于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固定证据,依法处理。
以上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15年1月19日起投入使用。
特此公告海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4年12月16日 {:4_102:} 公开透明好。 严查违规驾驶 {:5_142:} 对于超速拍照的地点,比如西闸卡口,如果限速在70km/h或以下的,路边应提前增设限速标志。 路边应提前增设限速标志。 一直很奇怪,任荣中学附近不是有限速的么,怎么每次经过都看到好多100速的车,到底有没拍的。 违规罚款不是坏事,所罚金额用到哪里去?才是关键! 好好好
违规罚款不是坏事,所罚金额用到哪里去?才是关键!
{:5_142:} {:5_142:}
公开透明好 罚款的钱肯定是不透明的,不管是公安的还是其他政府部门,我都没听说透明过。 弱电器材商者 发表于 2015-1-19 19:46
罚款的钱肯定是不透明的,不管是公安的还是其他政府部门,我都没听说透明过。
透明了,哪来的灰色收入,,不透明才能忽悠老百姓。很多政策老百姓都不知道。汕尾人民最好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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