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秋 发表于 2015-1-22 11:47:30

敢问相关职能部门,二马路、三马路特色骑楼被占道经营,你们管不管?

本帖最后由 文化公益 于 2015-1-22 12:03 编辑

   市区二马路、三马路历史悠久,有浓厚的文化气息,前路段有安美妈祖庙,后段有关爷宫,路旁更有特色的骑楼建筑,可是,在城市管理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的情况下,商户们占道经营,对汕尾市的文明建设有负面的作用。近年来汕尾市委市领导,提出提升汕尾形象,创建文明汕尾,市城管局也多次出动对市区部门路段的占道经营情况进行取缔。可是却看不到二马路,三马路这两个地方的取缔,难道这两条路段的特色骑楼占道经营情况不严重?引不起市领导,城管部门的重视?还是你们不管?还是你们不敢管?怕事?笔者认为,二马路、三马路取缔之后可以建设成汕尾特色的文化大街和步行街,这样也可以带动汕尾的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美食产业的发展。



















   市委书记,市长,请你们高度重视二马路、三马路的占道经营的情况,必须要取缔。

空中的鸟 发表于 2015-1-23 11:11:13

本帖最后由 空中的鸟 于 2015-1-25 11:26 编辑

゛强颜欢笑丶 发表于 2015-1-22 22: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间如果烧起来 保证死伤一大片而且消防进不去
占道经营是一个违规慨念,这不但让市民出行生活不方便,而且还会引起交通堵塞甚至还会引起交通伤人死人事件。在三马路,现在每家经营户,几乎都用简便的木板,将三马路的骑楼通道隔开占为己有,进行所谓的经营,这些经营户且私拉电线甚至违规使用电器,再加老市区预防预案消防设施非常落后,每年119全省消防检查,消防部门根本就不可能带着省里来的领导,往大老区一片区域去巡查,因此,二,三马路老区的消防措施,长期得不到相关部门及领导的重视,如这些老区一旦引发火灾,其后果不堪设想!汕尾顶层官们,大火无情啊!近来国内诸多老景点旅游区,就因人为疏忽引起大火,致历史古迹毁于一夜还沥沥在目啊。二,三马路占道经营情况严重,这不但是占道经营户诚信道德问题,更是城市管理者行政执法不力的表现,也是地方政府顶层官员领导无方的佐证。汕尾市顶层官们!你们平时能不能少唱几句"无影无迹"的山歌?可否多为民众为地方多做几件好事实事行吗?二马路,三马路这些大老区,那可是汕尾市区人的生活文化灵魂,假如火灾真的烧起来,那大老区大规模死人伤人恶性群体事件,就在所难免,到时,这责任谁来承担?因此,要加强防患于未然,这才是硬道理!

空中的鸟 发表于 2015-1-22 12:25:16

市委书记,市长,请你们高度重视二马路、三马路的占道经营的情况,因为那里火灾隐患,非常严重!!!如大型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必致市民死伤无数,现强烈要求城市管理执法局及汕尾市公安消防局,依法依规进行取缔,还路于民!!!

空中的鸟 发表于 2015-1-22 12:45:31

希望汕尾市委宣传部网络科,一定要将楼主帖上来的照片以及市民网友们呼吁呐喊的声音图文!做为紧急舆情专题新闻报道,麻烦你们呈送给林涛部长,吴紫骊市长,温国辉书记!你们有作为,大可为!文明汕尾大家努力,大家创!文明汕尾,指日可待!拜托了!

汕尾市民乙 发表于 2015-1-22 13:25:47

城管管城?

易水 发表于 2015-1-22 14:17:39

{:5_142:}

碧绿 发表于 2015-1-22 14: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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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木Andy 发表于 2015-1-22 14:22:24

支持楼主,二马路、三马路占道经营非常的严重,不再取缔的话汕尾的形象要怎么提升。

盘龙取珠 发表于 2015-1-22 14:23:22

其实那边最危险的是线路乱安装,夏天的时候不注意的话,发生火灾就后果不堪设想。

深渊 发表于 2015-1-22 14:31:00

这三马路太经典了

深渊 发表于 2015-1-22 14:31:20

出现火灾之后不知道能逃出多少人??

深渊 发表于 2015-1-22 14:32:01

特别是联兴街更是密集

网来网去 发表于 2015-1-22 15:12:46

敬请市委书记,市长高度重视。

雪花盖顶 发表于 2015-1-22 15:15:12

如此这样的乱,市长知道吗?城管局局长知道吗?

红海湾人 发表于 2015-1-22 15:32:22

没好处的,不管!

gly5212 发表于 2015-1-22 15: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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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文肓青年 发表于 2015-1-22 17:54:14

骑楼部分估计不好管.....占道的部分还好吧...希望政府可以出来说说{:5_142:}{:5_142:}

斗志永不息 发表于 2015-1-22 19:07:43

不知道骑楼走廊是不是商铺四至范围,如果是商铺四至之范围,商家摆放商品就等于是在自家店里摆设。
打个比方,如果你家天井的门楼不装大门,只在厅堂装上大门,那天井难道就不是你家的使用范围内了的?
如果骑楼走廊不是商铺四至范围,为了建设在路中间竖起两根柱子为支撑骑楼的,那就是严重的占地违建,建议楼主直接上访 呼吁为了大汕尾的现象拆除严重的占地违建的骑楼。
那些骑楼如果不是占地违建,不是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话,业主们还是把大门装在靠近路边吧,不然你没装上门,就不能怪别人不当是你的家的了。。。。。。。

老子 发表于 2015-1-22 20:04:46

很难说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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