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com 发表于 2015-3-12 17:43:56

海丰交通事故致少年毁容加残疾,广东天平鉴定所造假,谁来为受害者主持公道?

          事故发生于2013年8月4日18时23分许,肇事者张元豪驾驶一辆粤BKP526号小轿车从海丰县城“海悦名城”小区方向沿二环路自东往西行至“大崛村”路口时,碰撞一辆自北往南过公路的二轮摩托车,造成受害者周典楷受重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张元豪驾车逃离现场。
   2013年8月5日,海丰县交警委托广东天平司法鉴定所对周典楷进行人体损伤鉴定。

   2013年8月23日,广东天平鉴定所对被鉴定人周典楷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出人意料:被鉴定人周典楷所致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

   2013年9月2日,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处理,给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者张元豪为肇事逃逸,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者周典楷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2014年6月12日,广东同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给出的鉴定意见明确注明:被鉴定人周点楷人体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伤残等级评定为玖(IX)级一处和拾(X)级一处;

   两份鉴定报告,得出截然不同的结果。面对受害者伤势严重,广东天平鉴定局近似愚弄小孩的的造假鉴定报告,实在是令人愤懑难平。受害者家属已向广东省汕尾市司法局,就广东天平鉴定站法医吴绍鉴、毛国安 等违反职业道德、收人钱财、虚假鉴定的问题作出投诉,于2015年1月20日广东省汕尾市司法局却以没有确凿证据为由,给出投诉提交失败的复函。

   广东天平鉴定站的法医吴绍鉴、毛国安丧失良心道德,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使肇事逃逸者张元豪,身为 海城镇安监站副站长,逃避酒驾逃逸的刑事责任)。汕尾市司法局作为监管部门,不但监管不力,反而纵容、包庇广东天平鉴定所,使吴绍鉴等黑医随心所欲、黑无天日。

   如今受害者周典楷脸部毁容、眼球残疾,一个风华正茂、青春朝气的少年,遭此厄运,受皮肉之苦、毁容残疾之罪不说,却因肇事逃逸者为安监站副站长,官官相护,一年来投诉无门,后期治疗费用无望!今天,我们忍无可忍,特此向汕尾广大群众、领导揭露这件官官相互、视国家法律于不顾,包庇纵容肇事逃逸者的恶劣违纪行为,求媒体关注,望青天作主。



上图为广东天平司法鉴定所


上图为广东天平鉴定所对被鉴定人周典楷鉴定并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上图为广东天平鉴定所鉴定意见:被鉴定人周典楷所致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


上图为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给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上图为广东同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上图为广东同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被鉴定人周点楷人体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



以上为广东省汕尾市司法局关于投诉广东天平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有关问题的复函


上图为受害者周典楷脸部毁容、眼球残疾,谁来为受害者主持公道!





老知青 发表于 2015-3-12 19:04:18

关注!

note 发表于 2015-3-12 19:10:04

相关职能部门该认真下了。

688 发表于 2015-3-12 19:19:04

{:5_164:}

zdk520 发表于 2015-3-12 19:20:23

1、我看后非常愤怒,张元豪身为海丰县海城镇府安全监督站领导如此器张,仗着有权、有后台置受害者周典楷生命不顾驾车逃逸。张元豪道德何在,连最起码良知在那里,当初他是怎样当领导?我看不配做公务员。2.根据了解广东天平鉴定所法医吴绍鉴在汕尾地区声誉极差,此人披着羊皮的狼,利用职位进行敛财,可将黑说成白,白可说成黑。加上与主管部门勾结进行合作。近期,全国先后有人向媒体投诉司法鉴定机构法医有严重腐败行为。海丰也有如此没有良知法医。当前,党中央、习总书记开展打老虎、拍苍蝇,这些人还如此大胆、器张,以为能一手遮天。请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

zdk520 发表于 2015-3-12 19:21:58

那是海丰可悲

关注哥 发表于 2015-3-12 21:19:13

关注

zyb13884 发表于 2015-3-12 21:28:30

呵呵,四散来,再请另外一家鉴定了,最后连那间法医一起上诉

bg7ibq 发表于 2015-3-12 22:29:12

{:5_142:}

゛强颜欢笑丶 发表于 2015-3-12 23:08:52

{:5_142:}

╰︶﹉壞↗蛋 发表于 2015-3-12 23:09:22

关注

和谐社会 发表于 2015-3-12 23:42:05

{:5_142:}

ipgame2000 发表于 2015-3-12 23:45:08

{:5_172:}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5-3-13 00:29:16

关注!

cxz251726882 发表于 2015-3-13 07:30:19

黑海丰,黑汕尾 ,样样让人恶心。

SUSAM 发表于 2015-3-13 09:11:51

zyb13884 发表于 2015-3-12 21:28
呵呵,四散来,再请另外一家鉴定了,最后连那间法医一起上诉

到外面的另一家有资质的再申请鉴定,或到广州的大型鉴定机构鉴定就是了

cltn 发表于 2015-3-13 09:57:06

{:5_142:}

渔夫子 发表于 2015-3-13 11:31:01

本帖最后由 渔夫子 于 2015-3-13 11:32 编辑

{:5_146:}支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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