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6628242 发表于 2015-3-17 01:46:16

Hi一米阳光 发表于 2015-3-16 22:20
为人父母 有哪个不疼爱自己小孩的,朋友,文章你都看,事故发生到现在,肇事者有没有上前去慰问过那孩子? ...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县纪委当初接到周对本人的控告信就不敢怠慢。(因为周写的内容很多都是夸大言辞,无中生有,所以在以为内容真实的情况下)认为情节严重。马上立案对本人进行调查,经查明后,发现周很多内容不实,但对本人还是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在此发自内心地感谢县纪委的同志们,是您们的批评教育让我反思自己的过错,并给我机会用实际行动禰补受害者家属的损失。前几天发贴是被周一次又一次诬陷,忍无可忍的无奈之举,目的为澄清自己,让事实公开。

hao6628242 发表于 2015-3-17 01:51:34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县纪委当初接到周对本人的控告信就不敢怠慢。(因为周写的内容很多都是夸大言辞,无中生有,所以在以为内容真实的情况下)认为情节严重。马上立案对本人进行调查,经查明后,发现周很多内容不实,但对本人还是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在此发自内心地感谢县纪委的同志们,是您们的批评教育让我反思自己的过错,并给我机会用实际行动禰补受害者家属的损失。前几天发贴是被周一次又一次诬陷,忍无可忍的无奈之举,目的为澄清自己,让事实公开。

hao6628242 发表于 2015-3-17 01:52:36

hao6628242 发表于 2015-3-17 01:51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县纪委当初接到周对本人的控告信就不敢怠慢。(因为周写的内容很多都是夸大言辞,无中生 ...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县纪委当初接到周对本人的控告信就不敢怠慢。(因为周写的内容很多都是夸大言辞,无中生有,所以在以为内容真实的情况下)认为情节严重。马上立案对本人进行调查,经查明后,发现周很多内容不实,但对本人还是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在此发自内心地感谢县纪委的同志们,是您们的批评教育让我反思自己的过错,并给我机会用实际行动禰补受害者家属的损失。前几天发贴是被周一次又一次诬陷,忍无可忍的无奈之举,目的为澄清自己,让事实公开。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5-3-17 03:14:48

啦啦啦小魔仙 发表于 2015-3-17 00:38
大家都说黑暗!因为事情没有结果,双方各执一词~~~~~但是现在这个时候不是最应该展现法律的公平公正的时候 ...

这位网友的发言很中立,支持你。

zdk520 发表于 2015-3-17 07:45:06

啦啦啦小魔仙 发表于 2015-3-17 00:38
大家都说黑暗!因为事情没有结果,双方各执一词~~~~~但是现在这个时候不是最应该展现法律的公平公正的时候 ...

你说海丰县交警很厉害,那你叫高警官发表一下啊。

zdk520 发表于 2015-3-17 07:53:36

hao6628242 发表于 2015-3-17 01:52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县纪委当初接到周对本人的控告信就不敢怠慢。(因为周写的内容很多都是夸大言辞,无中 ...

你这无良心的人,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啦。撞了人就走,一点责任心都没有!!!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样当上安监局局长的?这其中的猫腻,大家懂得啦。谁不知道你有个当副县长的亲戚和一个在海丰县公安局纪委当干部的亲戚啊!!!!

麦仔菜 发表于 2015-3-17 08:33:07

到底什么事呢

113 发表于 2015-3-17 10:44:10

肇事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交通肇事逃逸,没有职业道德,人渣!!!!!!!!

113 发表于 2015-3-17 10:52:18

肇事逃逸,无法无天。真的是不怕黑社会,只怕社会黑咯!!!!!

啦啦啦小魔仙 发表于 2015-3-17 11:24:42

zdk520 发表于 2015-3-17 07:45
你说海丰县交警很厉害,那你叫高警官发表一下啊。

我并没有说交警很厉害,我是觉得交警他们当时在场,发生什么事情那么他不比你比我清楚吗?而且我也没能力把交警叫出来。这个只是我的想法,希望交警部门那些当时在场的可以做证人!我们何必在这里争执谁对谁错呢………做错的人法律会制裁!

亲亲宝贝1 发表于 2015-3-17 11:24:44

却实让人吃惊!!!肇事者竟然是海丰县海城镇镇政府的一个部门领导。上面的言论为自己澄清。果然是逃之夭夭的角色~~~~

亲亲宝贝1 发表于 2015-3-17 11:35:09

啦啦啦小魔仙 发表于 2015-3-17 11:24
我并没有说交警很厉害,我是觉得交警他们当时在场,发生什么事情那么他不比你比我清楚吗?而且我也没能力 ...

案发不是有视频吗?说这些话觉得你很滑稽~~~

Ingram 发表于 2015-3-17 12:07:40

我姑丈是公安?浪险!

Hi一米阳光 发表于 2015-3-17 12:09:01

不过,我个人觉得,肇事者年纪轻轻,能做海城镇安监站副监长真是自己努力?还是.................................?

海联人 发表于 2015-3-17 12:43:40

{:5_142:}{:5_142:}{:5_142:}

wacom 发表于 2015-3-17 14:01:28

肇事逃逸是无中生有吗?那么交警部门的认定书又是怎么回事?海城镇纪委对张元豪肇事逃逸进行警告处分,又是怎么回事?难道又是无中生有吗?现此事县纪委还在调查无结论的阶段。

wacom 发表于 2015-3-17 14:04:44

二审的时间是这个月27号下午3点钟在汕尾市中级法院开庭,希望全体汕尾市的人民关注,我相信汕尾市中级法院是有包青天的,不会金钱被腐蚀的,不会偏袒任何一方的。希望汕尾市中级法院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如果大家有空的话,可以这个月27号下午3点过去旁听,谢谢

wacom 发表于 2015-3-17 14:04:50

二审的时间是这个月27号下午3点钟在汕尾市中级法院开庭,希望全体汕尾市的人民关注,我相信汕尾市中级法院是有包青天的,不会金钱被腐蚀的,不会偏袒任何一方的。希望汕尾市中级法院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如果大家有空的话,可以这个月27号下午3点过去旁听,谢谢
页: 1 2 [3] 4 5 6 7 8 9
查看完整版本: (大家来评理)关于黄宝云及其儿子张元豪诬告我丈夫周鸿裕的情况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