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角的泪睡 发表于 2015-4-9 10:18:09

离婚的错误想法,让女人哑巴吃黄莲

本帖最后由 流山 于 2015-4-9 10:20 编辑

                        离婚的错误想法,让女人哑巴吃黄莲                                                          文|山宏      既然婚姻无法挽救,就只能分手。但在分手的过程中,吃亏的往往是女方。为什么呢?因为离婚的错误想法,让女人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那么,很多女人在离婚的时候,究竟有哪些错误的想法呢?主要有如下三个错误想法:
       一、总以为男方会看在过去的情分上,能手下留情。其实,男人对你好的时候,你就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的“大爱”;如果他对你不好了,你没有必要摇尾乞怜求得他的同情,相反,你就不吭声、不留恋、不评论,坚强地站立起来,如果娘家有落脚之地,就先转移去娘家(毕竟娘家是女人的根基),甚至立即消失不见,你才是人生赢家,可惜很多女人想不到,也做不到。
       二、别指望孩子能挽留对方,更不要拿孩子作为要挟对方的工具。你有经济条件抚养孩子,就快快乐乐抚养他(她),没条件就努力挣钱为孩子将来创造生活、教育环境,你活得好过得好,孩子自然会好,在抚养费上,应该从法律和道德上向男方据理力争。当然,离婚之前,要防止男方转移家产,尤其对于吝啬之徒,更要小心他们。
       三、财产虽然在婚姻法上规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一般都是一人一半。只是现实生活永远比法律要复杂得多,法律不能包揽解决任何问题。很多男人总是先下手为强,待到离婚程序就绪,他已经把家中的财产,转移得差不多了;女人往往后下手遭殃,等待法律宣判的时候,家里值钱的东西可能荡然无存了!      女人,要多一个心眼,要多一点逻辑思维,要多一点心计。最没出息的女人,就是事前慌张,什么都没有考虑,等到事后认清男人的本质候,才怒气冲天,但为时已晚,就是还戾气冲天,却回天无力,怨妇一个,谁见都烦她。 2015年4月9日星期四写

银玫瑰 发表于 2015-4-9 10:20:34

既然婚姻无法挽救,就只能分手。

无可取代 发表于 2015-4-9 10:20:52

女人,要多一个心眼,要多一点逻辑思维,要多一点心计。

第二排 发表于 2015-4-9 10:21:17

最没出息的女人,就是事前慌张,什么都没有考虑,等到事后认清男人的本质候,才怒气冲天,但为时已晚,就是还戾气冲天,却回天无力,怨妇一个,谁见都烦她。

冷眼观世界 发表于 2015-4-9 15:27:00

第二排 发表于 2015-4-9 10:21
最没出息的女人,就是事前慌张,什么都没有考虑,等到事后认清男人的本质候,才怒气冲天,但为时已晚,就是 ...

那有出息的女人,她不用离啊。离婚的女人大多数都是那些本中所说的“怨妇”了。

老子 发表于 2015-4-9 16:34:52

阿弥陀佛

à手↘心╣ 发表于 2015-4-9 19:05:50

所谓“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在我看来教人离婚是不太道德的教点好的嘛

除却巫山 发表于 2015-4-9 19:55:13

à手↘心╣ 发表于 2015-4-9 19:05
所谓“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在我看来教人离婚是不太道德的教点好的嘛

这不是教啊,人家不离,教他们有用吗

除却巫山 发表于 2015-4-9 19:55:38

老子 发表于 2015-4-9 16:34
阿弥陀佛

善哉善哉

除却巫山 发表于 2015-4-9 19:56:12

市委书记A 发表于 2015-4-9 15:27
那有出息的女人,她不用离啊。离婚的女人大多数都是那些本中所说的“怨妇”了。

不错。支持

除却巫山 发表于 2015-4-9 19:56:38

第二排 发表于 2015-4-9 10:21
最没出息的女人,就是事前慌张,什么都没有考虑,等到事后认清男人的本质候,才怒气冲天,但为时已晚,就是 ...

说得没错

除却巫山 发表于 2015-4-9 19:58:06

无可取代 发表于 2015-4-9 10:20
女人,要多一个心眼,要多一点逻辑思维,要多一点心计。

是的。多一根脑弦总是好的

à手↘心╣ 发表于 2015-4-9 20:14:58

除却巫山 发表于 2015-4-9 19:55
这不是教啊,人家不离,教他们有用吗

有些人本来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有这么一说也许她就东猜西疑的

昔酉 发表于 2015-4-9 22:19:12

计中计生计自己

花香思语 发表于 2015-4-9 22:34:39

à手↘心╣ 发表于 2015-4-9 19:05
所谓“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在我看来教人离婚是不太道德的教点好的嘛

是的是的,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对身边人的婚姻幸与不幸,我们是外人只能本着劝和不劝离的原则,离婚大事,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决定,连父母亲都不可干涉。

长发老人 发表于 2015-4-9 22:41:23

楼主好像离婚律师一样,对这些事见多识广,是吗?{:6_204:}{:6_204:}{:6_187:}{:6_187:}

冷眼观世界 发表于 2015-4-9 23:19:03

除却巫山 发表于 2015-4-9 19:56
不错。支持

:handshake

眼角的泪睡 发表于 2015-4-10 10:36:47

市委书记A 发表于 2015-4-9 15:27
那有出息的女人,她不用离啊。离婚的女人大多数都是那些本中所说的“怨妇”了。

不会吧。怨妇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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