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5-4-11 01:05:09

盗窃和侵吞他人的劳动成果,比抄袭更严重

窃指偷盗和暗中使坏之意,剽和窃加起来,就是把别人的劳动作成果,暗中或公开搜刮到手,然后盗窃或占据过来,成为自己不劳而获的光辉成果,从而窃据不名副其实之名誉、地位和物质财富等,故剽窃带有窃贼成分。 好不容易成就了一篇学术论文,甚至是经过数年之艰辛,才探索出的学术论文,刚一出来就被守候已久的窃贼,毫无顾忌地剽窃成自个的劳动成果,被发现后你去指责他,他还会厚颜无耻,理直气壮地和你周旋,甚至跟你打起官司,如果你一不小心或社会裙带关系能量不及他,最后反而是你输理或输掉官司,让你哑巴吃黄连有理说不出,只好自认倒霉,好不容易出来的劳动果实,就这样成为了他人的剽窃成果,还会给自己造成一定的损失和精神伤害,真是欲哭无泪啊!故出发表学术论文一定要留心剽窃,以免出力不讨好,给自己造成无谓的损失和精神伤害。剽窃有原汁原味,一字不变照搬式的剽窃,有原汁原味之思想内容或描述基本一致,但字稿顺序略带变动的剽窃,一旦发现文章被剽窃,第一反应是既愤怒又好笑,接着是去举报或找人理论,有时候或许能**成功,但失败的占多数,这是为什么呢?2015年4月9日晚上,本人发现孟军实业和汕尾之窗竟然在未得到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本人文章和图片冠上自己名字在网络发表。可恨的孟军实业和汕尾之窗为吸人眼球,增加点击率,竟嗜人心血,在本人与朋友多次沟通下,孟军实业和汕尾之窗依然一意孤行至今未删除侵权行为,士可忍,孰不可忍。对于这些垃圾的无耻之徒,恳求大家联合声讨,全网共诛之,肃清窃贼,净化网络
http://mmbiz.qpic.cn/mmbiz/oIlybHib2wHciaopsLE4OjibrGVic9xBgfbUucLKShrZnum1qK28FgibKNvNWev8nsRFgjcaYuBN4sS61Cam6cOcOCQ/0


http://mmbiz.qpic.cn/mmbiz/oIlybHib2wHciaopsLE4OjibrGVic9xBgfbUdEicYh0Mad7zzicvkJ14DibUsDzIh9es7nalB8h1P9U8ukMuhPw4BsFeg/0

http://mmbiz.qpic.cn/mmbiz/oIlybHib2wHciaopsLE4OjibrGVic9xBgfbUzfUFJlBVPHic7sjTdS7vvgBq5Zb2jydcd2rgqXhCswiaXCEGTgBhm0uA/0

http://mmbiz.qpic.cn/mmbiz/oIlybHib2wHciaopsLE4OjibrGVic9xBgfbUNvaibvd6rIG5AsWJLgUpEQGPFwS4FoEmr6IOlF7B9alrSyRgZ3YmkNQ/0

http://mmbiz.qpic.cn/mmbiz/oIlybHib2wHciaopsLE4OjibrGVic9xBgfbUveRXzOTuEID0UMrUFoo4GCOKShicjRuhZGwOiaQkGc2LeIFWy1A2cGjQ/0
严重鄙视孟军实业和汕尾之窗盗窃和侵吞他人原创文章不保留出处还篡改版权的行为

mk2026 发表于 2015-4-11 01:30:02

汕尾各网站偷来偷去,都没有注出处,现在好多网站图片打字真影响,市民网就不会

老知青 发表于 2015-4-11 08:12:04

你好!请原谅我在此公开给你的私信:"你好!昨天我转发了[汕尾城市在线]微信公众平台的" 3.20事件跟踪报道:受伤的小男孩(吴艺浩)已转到广州大医院就医",原贴原文转发于[汕尾市民网],并已有标示[汕尾城市在线].如有冒犯之处敬请原谅!正能量应大力宣传!"                                                                                                               正能量应大力宣传!

胡菜头 发表于 2015-4-11 08:37:02

剽窃而已,说嗜人心血就严重了点

江南雨 发表于 2015-4-11 08:37:10

举报吧

麦仔菜 发表于 2015-4-11 08:51:33

侵权了。应该道歉说明得,转载必须注明出处

最后一枪 发表于 2015-4-11 10:28:13

老知青 发表于 2015-4-11 08:12
你好!请原谅我在此公开给你的私信:"你好!昨天我转发了[汕尾城市在线]微信公众平台的" 3.20事件跟踪报道:受 ...

你好!请原谅我在此公开给你的私信:"你好!昨天我转发了[汕尾城市在线]微信公众平台的" 3.20事件跟踪报道:受伤的小男孩(吴艺浩)已转到广州大医院就医",原贴原文转发于[汕尾市民网],并已有标示[汕尾城市在线].如有冒犯之处敬请原谅!正能量应大力宣传!"                                                                                                               正能量应大力宣传!

正能量应大力宣传!正能量应大力宣传!--看到这句我就呵呵了,孔乙己偷书论嫡传。

西米露 发表于 2015-4-11 10:30:46

{:5_146:}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5-4-11 11:42:55

老知青 发表于 2015-4-11 08:12
你好!请原谅我在此公开给你的私信:"你好!昨天我转发了[汕尾城市在线]微信公众平台的" 3.20事件跟踪报道:受 ...

这个贴不是在说你,因为你有属上作者名字,而孟军实业和汕尾之窗是将本人文章和图片冠上自己名字,他们就是小偷。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5-4-11 11:44:32

胡菜头 发表于 2015-4-11 08:37
剽窃而已,说嗜人心血就严重了点

:lol我没破口大骂算给面子了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5-4-11 11:45:17

江南雨 发表于 2015-4-11 08:37
举报吧

{:5_142:}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5-4-11 11:45:45

麦仔菜 发表于 2015-4-11 08:51
侵权了。应该道歉说明得,转载必须注明出处

是的,

冷眼观世界 发表于 2015-4-11 12:14:44

抢劫——现在叫做“强制性替他人保管财物”。就楼主所说,他们的行为应该叫什么呢?违背他人意愿替他人转播信息?这样行吗?

除却巫山 发表于 2015-4-11 13:14:24

mk2026 发表于 2015-4-11 01:30
汕尾各网站偷来偷去,都没有注出处,现在好多网站图片打字真影响,市民网就不会

希望原创。有引用必须注明出处

除却巫山 发表于 2015-4-11 13:15:05

胡菜头 发表于 2015-4-11 08:37
剽窃而已,说嗜人心血就严重了点

同意

除却巫山 发表于 2015-4-11 13:16:02

联合声讨,全网共诛之,肃清窃贼,净化网络?太严重了

小身材 发表于 2015-4-11 14:44:26

支持

陈显兵 发表于 2015-4-11 14:58:21

这不是剽,是偷,共同抵制。
汕尾海丰人,天天在谈人格,道德操守。真是说多费口舌。
包括曲艺,文学,史学,那一丁点东西是原创,剽窃成份占多,冠上作者名字,就是理所当然。
不说则可,说起声嘶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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