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iry° 发表于 2015-4-29 11:31:11

海丰县城红城大道发生一起疑似飚车事故,致一死二伤!

      4月28日23时35分,县城红城大道烈士陵园路口,二部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一死二伤。黄某(男,27岁,城区人)与刘某田(男,30岁,海城附城人,驾驶人待定),驾乘两轮摩托车与郑某健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三人受伤,黄某送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取证,伤者由120救护车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案件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血淋淋的教训,希望这起交通事故能给引起人们的警示,驾驶摩托车本就应该佩戴头盔,不超速,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遵守交通规则,那才是珍爱生命的行为!


       另据市民反映,近期,我县不少年轻人甚至在校学生,在县城内飚车并导致多起事故,群众对因飚车行为深恶痛绝,且恨之入骨,对他们发生的意外没有感到惋惜反而觉得大快人心。其实小编想告诫喜欢飚车追求刺激的年轻人:骑着摩托车盘旋超速在路上狂飚,那不是在耍帅,而是在践踏自己的生命,自己不珍惜生命,与他人无关,但是别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害人害己!飚车的年轻人啊,不要到时“有目哭无目汁!”出了意外,不仅害了自己,更伤害了自己父母,连累了自己的亲人!


【来源:海丰广播电视】

Jivin 发表于 2015-4-29 11:36:34

一路走好。

胡菜头 发表于 2015-4-29 11:43:26

飙车害死人,还敢飙车

菜鸟 发表于 2015-4-29 11:48:27

飙车害人害己

畢勝 发表于 2015-4-29 11:50:09

生命无得TWO!

long887 发表于 2015-4-29 14:16:26

无辜的受害者~~

老子 发表于 2015-4-29 14:21:24

阿弥陀佛

慰蓝海岸 发表于 2015-4-29 14:22:38

飙车的在学写“死”字。{:6_198:}

688 发表于 2015-4-29 15:04:28

{:5_156:}

胡菜头 发表于 2015-4-29 15:24:01

自己死,不要害别人

残阳 发表于 2015-4-29 15:24:11

年少轻狂,不知道生死

渔夫子 发表于 2015-4-29 16:40:00

对这种飙车行为非常痛恨,对飙车者受伤或死亡没有任何意见,也不会同情他们!{:5_146:}{:5_142:}但对因飙车者连累而受伤等的无辜人民非常同情!{:5_180:}

hyl_669 发表于 2015-4-29 17:55:48

飙车者应自己去撞死,别祸及别人!绝不要可怜,同时要让飙车者赔到倾家荡产!!!!

与你ざ雲ざ携手 发表于 2015-4-29 18:30:40

好!!要的就是这效果!不可惜!!

lovesy 发表于 2015-4-29 20:32:04

{:5_146:}{:5_146:}飙车害人害己

长发老人 发表于 2015-4-29 20:32:55

飙车党死有余辜,活该!{:4_109:}

゛强颜欢笑丶 发表于 2015-4-29 22:40:38

点赞

ipgame2000 发表于 2015-4-29 23:28:23

{:5_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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