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城红城大道发生一起疑似飚车事故,致一死二伤!
4月28日23时35分,县城红城大道烈士陵园路口,二部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一死二伤。黄某(男,27岁,城区人)与刘某田(男,30岁,海城附城人,驾驶人待定),驾乘两轮摩托车与郑某健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三人受伤,黄某送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取证,伤者由120救护车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案件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血淋淋的教训,希望这起交通事故能给引起人们的警示,驾驶摩托车本就应该佩戴头盔,不超速,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遵守交通规则,那才是珍爱生命的行为!
另据市民反映,近期,我县不少年轻人甚至在校学生,在县城内飚车并导致多起事故,群众对因飚车行为深恶痛绝,且恨之入骨,对他们发生的意外没有感到惋惜反而觉得大快人心。其实小编想告诫喜欢飚车追求刺激的年轻人:骑着摩托车盘旋超速在路上狂飚,那不是在耍帅,而是在践踏自己的生命,自己不珍惜生命,与他人无关,但是别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害人害己!飚车的年轻人啊,不要到时“有目哭无目汁!”出了意外,不仅害了自己,更伤害了自己父母,连累了自己的亲人!
【来源:海丰广播电视】
一路走好。 飙车害死人,还敢飙车 飙车害人害己 生命无得TWO! 无辜的受害者~~ 阿弥陀佛 飙车的在学写“死”字。{:6_198:} {:5_156:} 自己死,不要害别人 年少轻狂,不知道生死 对这种飙车行为非常痛恨,对飙车者受伤或死亡没有任何意见,也不会同情他们!{:5_146:}{:5_142:}但对因飙车者连累而受伤等的无辜人民非常同情!{:5_180:} 飙车者应自己去撞死,别祸及别人!绝不要可怜,同时要让飙车者赔到倾家荡产!!!! 好!!要的就是这效果!不可惜!! {:5_146:}{:5_146:}飙车害人害己 飙车党死有余辜,活该!{:4_109:} 点赞 {:5_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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