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进自贸区建设 逐步向其他地方扩展
1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自贸试验区依然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区落地并开始建设前后,第三批自贸区的申报建设就已经开始,重庆、陕西、甘肃、河南、新疆等多个省市都积极提出申报。目前从各地释放的信息来看,申报进度不一。 近期兰州当地媒体就报道称,国务院已将甘肃省提交的中国(兰州)自由贸易区申报材料批转到商务部办理,兰州自贸区将以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为申报核心区,目前其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90%,将争取6月低封关运营。如果获批,兰州有望成为内陆首个自贸区。 河南则提出将郑州、开封、洛阳三片区“打包”,向国务院上报申建自贸区方案,目前方案正处调研、论证阶段。 不过,虽然各地积极性甚高,但是期待第三批自贸区落地可能还为时尚早。在4月20日的自贸区挂牌新闻发布会上,现任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就表示,需要几个新的自贸区挂牌运行一段时间以后再进行详细充分的评估,包括评估一下四个自贸试验区“对比试验、互补试验”的效果,之后再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是不是要新设更多的自贸试验区建议。 在《意见》中,有关自贸区的部分着墨最多的,还是上海自贸区经验的复制推广。 《意见》提出,要总结推广上海自贸区经验,积极推进内销货物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先行先试,统筹研究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 同时,上海自贸区在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举措,将适时向全国推广。将试验区部分海关监管制度、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措施向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 可复制可推广作为上海自贸区试验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过去的1年多时间内已经颇有成效。 2015年1月29日,国务院发布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的5大类27项举措,以及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的2大类6项举措。 为了实现“尽快推广”,上述通知还要求各省(区、市)政府将推广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列为本地区重点工作,确保改革试点经验生根落地,产生实效。根据各省(区、市)借鉴推广的改革事项任务表,时限设定为2~3年内。同时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相关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这个时限设定为2015年6月30日。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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