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夭折了吗?
近期,风传房产税延期,不再扩大试点了,甚至还有说法:不征此税了。此事与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相关,关注者甚众。这些消息不可全信,但无风不起浪,也确有现象值得琢磨。 首先,回顾一下房产税推进的历程。1986年国务院出台《房产税暂行条例》,对商铺、办公楼等经营性房屋征税,其中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那个年代,城市居民很少人拥有私有住宅,因此这个税种主要与单位、企业部门有关,而与个人家庭无关。 2003年六省市启动物业税空转试点工作。2007年试点城市扩大至十个省市。2010年开始不提物业税,转而开谈房产税。2011年1月,上海和重庆成为对住宅开征房产税的试点城市。201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房产税改革试点。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2014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相关工作。 由上可知,房产税的推进已经历了四个阶段:1986年暂行条例、2003至2010年试点空转、2011年开始在上海和重庆试点实转、2013年至2014年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其中持有环节的税,即之前的房产税,仍是立法最重要的内容)。 记忆犹新的是,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前,有段时间曾引起民众的误解与恐慌: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目的就是为了开征房产税!同时,少数媒体也添油加醋的报道部分城市出现二手房抛售现象。 但3月全国两会之后,尤其是近一个月,舆论又出现180度的大转弯:房产税遇阻、延期。其中缘由,大致有二:一是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没提房地产税立法,而去年有提及。二是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安排了2015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其中提出围绕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快营改增、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其中没提房地产税立法,而201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把营改增与房产税相提并论。 这也就意味着,曾经在2011-2014年紧锣密鼓推进的房产税与房地产税立法,今年却放慢了脚步,没有继续出现在今年政府重点改革工作之列。如此这般,也就可以理解为何本文开头所谓的消息了。 如何看待此事?一方面,房地产税立法不太可能完全取消。从政策方针分析,既然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明确“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推进的方向应该是明确的。 另一方面,房地产税立法的推进节奏有所变化。从上述政策风向中,确实有所放慢。其原因应与经济形势有关。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持续下滑,尤其是今年一季度GDP增速只有7%,虽然仍能位居全球前列,但要想实现2020年GDP和居民收入翻番的宏伟目标,经济增速不宜低于7%,否则政府压力巨大。 而经济增速下滑,又与房地产低迷密切相关。比如看一组关键指标:今年1-4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6%,只有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幅的一半,严重拖了投资与经济的后腿。基建投资的较高增速,根本不能对冲房地产开发投资留下的巨大缺口。只有稳住房地产投资,才能稳住经济增长。 因此,在经济降速和楼市低迷双重“叠加期”,并非开征房产税的好时机。一旦通过房地产税立法,开征房产税,必定明显抑制购房需求,不利于楼市稳定和经济稳定。笔者预计,随着今年楼市的回暖,预计明年或后年,将重新按原有节奏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毕竟,住宅持有环节的税种,在发达国家财税体系中,颇为重要,尤其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同时,这一税种也能部分抑制住宅市场中的投机需求。但在立法通过之前,确实不再扩大试点范围了。只是,可怜了上海和重庆的部分业主,充当了“小白鼠”,而且2011年至今,每年都比全国其他地区业主多缴了一份税。房产税延期{:5_156:} 税种,在发达国家财税体系中,颇为重要 今年楼市的回暖{:5_142:}{:5_142:} 我国经济增速持续下滑 经济增速不宜低于7%,否则政府压力巨大{:5_164:}{:5_164:} 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是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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