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丰女学生被脱衣侮辱拍视频频繁转发网络,有关部门至今处理未果,致海丰县公...
尊敬的海丰县公安局局长、教育局局长及县有关部门领导:本人许海燕,在我孩子六岁那年,我丈夫因病过世,系单亲妈妈,一家四口只靠我一人打工维持生计。我女儿阿倩今年14岁,是龙津中学学生,我女儿于2015年5月8日下午16点30分左右放学后,和胞妹准备回家,刚走出校门,就被在校门口等候已久的本校学生曾莹莹为首等人,强行威逼推拉至校门口右侧墙角;曾莹莹为首等七、八人对我女儿刮耳光,还不顾我女儿苦苦哀求,强行将我女儿强按在地脱衣服进行侮辱,我女儿苦苦挣扎哀求无门,无奈曾莹莹等其中有几个人拿出手机把我女儿受此暴力、强行脱衣服侮辱等过程轮流拍成视频,并上传于QQ、微信群、网络等不断转发。随后,还问我女儿敢不敢告诉家长找她们理论,我女儿回答不敢,曾莹莹等人才肯散去。
女儿回到家里,不敢将此事告知于我,直至到5月12日,该视频被频繁传于校园,网络,我才知道,我女儿受此暴力!侮辱!我立刻前往龙津派出所报案。此次事件中,有曾莹莹(龙津中学初二(1)班),黄海珊(不详),雷芬菲(汕尾技工14电商),林玉环(龙津中学初二(1)班),卢佩杰(海丰中学初二(3)班),还有几个不知姓名的社会女子参与。曾莹莹等人对我女儿这般侮辱,身心受此伤害,人神共愤!现事情已发生半个月,派出所也曾着手展开调查,除到案的林玉环,卢佩杰外,曾莹莹等其他人至今均不见到案。为此,我曾找过龙津中学校方,校方以保护未成年为由,推搪责任。那我女儿今年14岁,被龙津中学学生伙同社会人员暴力,侮辱!谁来保护我女儿???!!!难道所谓的保护法就是为了保护曾莹莹等人对我女儿如此的暴力,侮辱吗????!!!派出所自在网上将警情通报了一下,至今未果;我也多次再找过派出所了解案情,毫无进展。根本我已是四壁求助无门!曾莹莹得知阿倩没有父亲,生性胆小,软弱可欺,我女儿已经不止一次遭受曾莹莹等人的暴力,曾莹莹也在不断升级,由最初的暴力导致到今日的暴力和侮辱,她的心灵已经扭曲, 像曾莹莹这等极端心态,难道有关部门就没辙了吗?难道就任由这伙人继续为非作歹,继续祸害社会吗???!!!
现我女儿心灵已经受到严重的伤害,自该事件发生以来,我女儿整日精神恍惚,时常在半夜从噩梦中惊醒而哭得不能入眠,作为母亲的我也只能边默默流泪边安慰女儿,女儿害怕得连学校也没去上学了,作为单亲母亲的我只能无奈的放弃打工糊口,在家看护女儿,生怕发生任何意外之事;想起女儿被暴力,脱衣服侮辱的视频,加上该事相关部门处理未果,我心如一把利刃深深的刺入我心;我深信在这个法制的社会,天理昭彰,法网疏而不漏,海丰的正能量定能时时闪烁,为民办实事。
在这里,我恳请海丰县公安局长、教育局局长、海丰县县长,还有各有关部门领导帮帮我孤儿寡母找出曾莹莹等人,以保我女儿的身心早日康复!
本帖最后由 小小毛驴 于 2015-5-23 22:52 编辑
许海燕女士:您好!
此信件已由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楚雄同志获悉。王楚雄同志高度重视,再一次过问此案办理情况,并责成分管副局长、龙津派出所所长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追查未到案的涉案人员并依法进行处理。请许海燕女士放心,公安机关一定会公正执法、依法办事。
最后,祝:身体健康 ,生活愉快,合家平安!
海丰县公安局
警察公共关系股
2015年5月23日
同情弱势家庭。
法律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並非无能为力。吁请有关部门尽速作出处理。对受害人及其家庭有合理合法的交代。
建议涉案当事人家庭公开道歉。 现我女儿心灵已经受到严重的伤害,自该事件发生以来,我女儿整日精神恍惚,时常在半夜从噩梦中惊醒而哭得不能入眠,作为母亲的我也只能边默默流泪边安慰女儿,女儿害怕得连学校也没去上学了,作为单亲母亲的我只能无奈的放弃打工糊口,在家看护女儿,生怕发生任何意外之事;想起女儿被暴力,脱衣服侮辱的视频,加上该事相关部门处理未果,我心如一把利刃深深的刺入我心;
........................严重关注中! 我觉得涉案当事人家庭除了道歉以及适当的经济赔偿以外,最重要的还是学校以及老师的帮助,最好有心理咨询机构帮助受害女生,慢慢走出这次被欺凌的阴影,当然作为监护人也应当给予妥当开导,而不是一味追究涉案的同样未成年女生。 海丰县公安局长、教育局局长、海丰县县长,对这事责无旁贷!这是你们的职能责任!!! 全部给删没了? ゛强颜欢笑丶 发表于 2015-5-23 12:01
全部给删没了?
昨晚出了差错。谢谢关注! 昨晚的谁删了??? :call: 社会太黑了,都没人管:@ 近年来少年犯罪大有抬头趋势,如无法可依可完善法规。如果少年犯罪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一切都可以用钱摆平,那么有钱人的子女就可以仗着家里有钱为所欲为的了。。。。。。。最后频频受到伤害的还是穷人家。 咪咪猫 发表于 2015-5-23 12:33
昨晚的谁删了???
是我自己出错,多谢关注! 支持维权。 许海燕 发表于 2015-5-23 13:28
是我自己出错,多谢关注!
欢迎评论! 如果政府不处理,那就叫几个未成年的男孩子,将那几个施暴的,用十倍于对受害人的手法还给她们。
虽然手段较为极端,但也能起着以敬效尤的作用。
这种事情学校和有关部门都不作为:@:@难道要酿成大事了,政府才会关注吗!!!!! 强烈关注。。。 杨小邪 发表于 2015-5-23 13:52
如果政府不处理,那就叫几个未成年的男孩子,将那几个施暴的,用十倍于对受害人的手法还给她们。
虽然手段 ...
以暴制暴不可取也,事情已严重的发生了,对部门来讲,应该马上采取措施安扶受害者一方,解决相应所出现的问题,并从快拿出方案,去平调及教育诸未各成年人不可以身试法,告诫家长严加看管其子女,并实行一对一加强教育子女有关网上风险知识的法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