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荣
发表于 2015-5-25 20:55:14
对未成年人能严惩吗?请大伙去翻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只能是教育为主呀!所以,我说:1、教育缺失应该补上。2、作为母亲以及母亲应该反省:这是害她?!还是益她?
陈宝荣
发表于 2015-5-25 20:56:20
以及母亲的枪手。
生三
发表于 2015-5-25 21:28:51
陈宝荣 发表于 2015-5-25 20:55
对未成年人能严惩吗?请大伙去翻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只能是教育为主呀!所以,我说:1、教育缺失应该 ...
社會上發生的事,受害人連發聲的機會都被剝削,這是什麼??還叫受害人反省,難道被搶就不應報案,被打的不應出聲求救嗎??幾年前陸豐做賊被捉了,連累兩兄弟一齊被打死,誰要反省??
没问题没问题
发表于 2015-5-25 21:46:55
没问题没问题
发表于 2015-5-25 21:47:12
swfx0408
发表于 2015-5-25 22:52:24
陈宝荣 发表于 2015-5-25 20:38
我看这位母亲如此借用外力炒作自己女儿,更是对她女儿伤害!
你这回复真让人不知道怎样说了。。。。。
以当今汕尾政府部门的办事风格,不借助外力,恐怕此事就不了了之了
民意不可欺
发表于 2015-5-25 22:56:25
政府要给当事人一个交代,不要无作为,甚至包庇
ipgame2000
发表于 2015-5-25 23:11:28
{:5_142:}
九門提督
发表于 2015-5-26 09:25:20
支持母亲勇敢的站出来,在校园里出现这种欺负同学而且加侮辱手段恶劣,这些所谓的青少年到底良心去到哪里了,希望广大市民一起为该母亲见证,看看当地有关机关是如何处理此事的·······不然就把事情搞大· ···子不教父之过呀···难道就这样的怂恿自己儿女一直在外这样叛逆,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其实该母亲也是悔恨不过,为了自己女儿而不平,视问各位要是自己的孩子受到这样的侮辱及人格上的打击,你们难道就不了了之···或暗地叫人赔偿点钱就算吗·····(摸摸良心吧)···············简直在说废话··{:5_142:}
百味人生
发表于 2015-5-26 10:08:42
{:5_178:}
swzysw
发表于 2015-5-26 10:25:22
{:5_142:}关注。
ipgame2000
发表于 2015-5-26 10:40:49
{:5_177:}
Caviar
发表于 2015-5-26 10:44:15
陈宝荣 发表于 2015-5-25 20:38
我看这位母亲如此借用外力炒作自己女儿,更是对她女儿伤害!
傻了么?
女儿不是亲生的?
怎么炒作?在这个地方?想火?
人家要的是公平。
Caviar
发表于 2015-5-26 11:08:48
陈宝荣 发表于 2015-5-25 20:55
对未成年人能严惩吗?请大伙去翻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只能是教育为主呀!所以,我说:1、教育缺失应该 ...
陈兄某一出发点,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是好的。其他的就不敢恭维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法定监护人要担责。如果按陈兄的思路,发生了事情,自己藏起来哭泣。那么,你说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又要来干什么用?
这个问题其实没什么好争议,未成年人没有完全自主能力,学校、家庭、社会等有监护责任的主体需要以正确的方式去引导正确的行为。
其实,建议能和解的和解,真心和解不了的可以提交民事诉讼。而该女学生的母亲作为公民,首先要懂法。如果对方诚挚地道歉,并且积极帮助你的女儿走出心里阴霾,完全可以和解收场。
何必网上的大家伙,你一句我一句加油添醋!
点头
发表于 2015-5-26 11:48:42
{:5_164:}
过载
发表于 2015-5-26 11:48:48
{:5_177:}
蓝拳大叔
发表于 2015-5-26 11:48:59
{:4_120:}
西风
发表于 2015-5-26 13:41:23
陈宝荣 发表于 2015-5-25 20:55
对未成年人能严惩吗?请大伙去翻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只能是教育为主呀!所以,我说:1、教育缺失应该 ...
此观点不敢苟同,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只是针对那些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采取的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该追究责任还是要追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