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气货 发表于 2015-5-27 12:08:02

汕尾大道工行附近,现汕尾刘翔

近日,经过汕尾大道工行附近,看到雷人一幕,一小伙犹如刘翔上身,不畏跨栏高,不畏跨栏难度大,卡在中间还是挺过去了。这里提醒一下,刘翔不易做,跨栏需谨慎,要遵守交通安全,不要拿命犯险。




关注哥 发表于 2015-5-27 13:24:47

提醒一下,刘翔不易做,跨栏需谨慎,要遵守交通安全,不要拿命犯险。

胡菜头 发表于 2015-5-27 14:21:39

哈哈

深渊 发表于 2015-5-27 14:51:00

{:4_132:}还好不是我

慰蓝海岸 发表于 2015-5-27 14:55:59

{:5_172:}{:5_172:}{:5_172:}

老子 发表于 2015-5-27 15:20:16

阿弥陀佛

点头 发表于 2015-5-27 16:08:51

不要逞英雄啊,卡到就不好了

蓝拳大叔 发表于 2015-5-27 16:09:13

这刘翔,是要死的节奏的吗

隆骨 发表于 2015-5-27 16:09:30

真是无语

隆骨 发表于 2015-5-27 16:09:38

{:5_146:}

龙斗士 发表于 2015-5-27 16:09:51

难度真大

瓦拉瓦拉 发表于 2015-5-27 16:11:30

为什么不是罗伯斯?

酱油哥 发表于 2015-5-27 16:22:42

卡住

云山 发表于 2015-5-27 17:07:55

刘翔不易做,跨栏需谨慎

ipgame2000 发表于 2015-5-27 21:04:11

{:5_174:}

常胜将 发表于 2015-5-28 09:26:19

       翻越护栏酿成的惨祸触目惊心。但是,即便如此,仍有人依然抱着侥幸心理,在生命的十字路口上急速穿行。当然,对于这种不文明的现象,我们会对行为人进行指责和批评,但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跨栏现象的发生。的确,做出跨栏行为的不文明之人应该反思,但是该进行深刻反思的,远不止是行为人自己。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违者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十元罚款。而该规定,在现实中往往流于形式,很难得到有效实施。现实中,还有很多人的道德自律意识比较欠缺,在翻越护栏时不听从他人的劝解,对自己的行为听之任之。所以,就需要补强外部环境的短板,以有力的手段和方法阻断违规行为的发生,这不仅有利于构建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而且对于保障行人的生命安全具有积极意义。{:4_108:}

城区文肓青年 发表于 2015-5-28 13:02:43

刘翔不易做,跨栏需谨慎这广告词好。。。汕尾人民的创造力是杠杠的。。

汕尾机票中心 发表于 2015-5-29 10:05:53

{:5_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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