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检举”上司,是叛徒、内奸吗?
本帖最后由 缘来缘去 于 2015-7-6 22:57 编辑下属“检举”上司,是叛徒、内奸吗?
文/陈治赠 2015-7-6
中央反腐的声势一浪高于一浪。举国拥戴。重拳之下,贪官污吏惶惶不可终日。对反腐咬牙切齿者,官场中主要是些尚未现形的“老虎、蒼蝇”,民间中主要是些曾经招摇过市的猖妓。
汕尾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陈宇铿落网,揭开了汕尾市辖地制贩毒曾经猖獗的黑幕。原局长马伟灵也因陈宇铿的认罪而“入笼”。
据网文《我们需要什么价值观——马伟灵是陈宇铿供出来吗 》:有人认为,马伟灵罪行败露,是“自己的下属出现了叛徒,分分钟要了自己的身家生命”。陈宇铿是“反骨仔、二五仔,人们对他都咬牙切齿,恨不能将他碎尸万段而后快”。 这种言论一时成了《汕尾市民网》的头牌菜。
陈宇铿、马伟灵,是公安败类。他们在为祸地方方面有共性,是一丘之貉。报道称“陈宇铿供出马伟灵”,究竟是陈宇铿在交代同案共罪,还是在举报他案另罪?报道模糊不清。但无论从那个方面考察,陈宇铿有立功的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刑罚。“陈宇铿供出马伟灵”,证明一个铁的规律:在正义和真理面前,以罪恶为纽带的任何“攻守同盟”都是不堪一击。同时也折射一个毋庸讳言的事实,要想取得反腐的彻底胜利,需要诸如陈宇铿式的知情人交代或举报,“老虎、蒼蝇”才有可能无处藏身。
将“检举”上司的下属,称之为叛徒、内奸,反骨仔、二五仔,“恨不能将他碎尸万段而后快”,是在为现形的“老虎”呜不平,煽动“老虎、蒼蝇”负隅顽抗。
http://www.swsm.net/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该贴已经同步到 缘来缘去的微博 应该举报,知情不报应该列入犯罪,官场就会清静。 应该举报,知情不报应该列入犯罪,官场就会清静。 久闻陈老师大名!学习了 赞一个,汕尾的官员都是抱团的,所以特腐败也不下马。 市民网拿那个做头牌菜,叫做无良炒作! 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的阻力来自于腐败官员的负隅顽抗。也有民间宵小的鼓噪。
我不认同这是立功的表现,如果上级没有同意授权或是默许的前提下,做为下属绝不敢胡作非为。
就陈宇铿供出马伟灵,这是一种“狗咬狗”的表现。应该是同罪。
本帖最后由 陈显兵 于 2015-7-8 17:00 编辑
举报贪污,人人有责。廉政公署口号。
查贪污其实非常简单。
此位官员的入息(工资)例为一万元月,每年十二万,再多无可能了。
年薪十二万官员,怎能有别墅住?怎能有名贵房车开?怎能家中有众多佣人?怎能贵子弟出国留学?个人应酬不计在内。
这些钱是那里来的,收入与付出根本不符,不符合的就是(贪)回来的。
按理论说,贪就是偷,偷回来的钱是悄悄的花,财不敢露眼。
但汕尾有个特别处,把偷回来的钱在炫耀本身,大言不惭地说(老子贪回来的,)心安理得。
陈显兵 发表于 2015-7-8 13:52
举报贪污,人人有责。廉政公署口号。
查资污其实非常简单。
此位官员的入息(工资)例为一万元月,每年十 ...
这个话是不神经病了 有活动啦 发表于 2015-7-6 23:43
应该举报,知情不报应该列入犯罪,官场就会清静。
对。 阴阳眼 发表于 2015-7-8 15:38
这个话是不神经病了
哈哈哈 陈显兵 发表于 2015-7-8 13:52
举报贪污,人人有责。廉政公署口号。
查贪污其实非常简单。
此位官员的入息(工资)例为一万元月,每年十 ...
没有制约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贪污光荣,非法收入成为能人的标志 冷眼观世界 发表于 2015-7-8 13:11
我不认同这是立功的表现,如果上级没有同意授权或是默许的前提下,做为下属绝不敢胡作非为。
就陈宇铿供 ...
这是政府在鼓励狗咬狗的做法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5-7-7 22:43
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的阻力来自于腐败官员的负隅顽抗。也有民间宵小的鼓噪。
对 正品御猫 发表于 2015-7-7 13:29
市民网拿那个做头牌菜,叫做无良炒作!
平心而论,头牌菜是陈先生说的。问问陈先生是不是市民网的人 农庄山水 发表于 2015-7-9 07:52
平心而论,头牌菜是陈先生说的。问问陈先生是不是市民网的人
就事论事,别管陈先生是什么人? 成王败寇 发表于 2015-7-6 23:46
久闻陈老师大名!学习了
多谢鼓励!
借此,向所有关注拙文的网友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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