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住建局不作为,还是不敢为?放纵违章建筑是何行为?
海丰县海城镇公园路九巷,主巷4米,(因历史原因基建处为3米)。前后3米,按规定只能建4层。此次吴达引竟欲建7层楼房,左边和前方分别悬板分别1.5米和1.8米,现已建至第六层,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令周边居民的采光权利和居住环境受到严重侵犯,并封锁路道,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违建者声称自已是老革命,老同志,政府对其加倍关心,扬声县长说谁阻止其建设抓谁。周围居民从6月18号建二层开始多次向海丰县住建局城监大队反映并递交书面材料,可住建局至今一个多月来却未采取任何措施任其建至六层!海丰县住建局如此是为何???不作为?还是不敢为? 请大家给予关注 请纪委同志深度调查。 救护车和消防车无法进入,安全隐患更大。
不作为的事,顶起来!{:5_142:}{:5_142:}{:5_142:}{:5_142:}{:5_142:} 在自建房住宅区建商品房屡见不鲜,这就是官商勾结的最好证据! {:4_102:} 海丰的小产权房,三无小区遍地开花,这些执法部门都是摆设 {:5_172:}老革命就可以乱来吗…… 不但乱来,还任性,还有各种威胁 法王1 发表于 2015-7-27 03:32
救护车和消防车无法进入,安全隐患更大。
车原本就非常难进 {:4_102:} 如果火灾什么出事故了,我们的领导就会高度重视!{:5_155:}{:5_155:}{:5_155:}{:5_155:} {:4_102:}{:4_102:}{:4_102:} 够霸道 {:5_142:}{:5_142:} {:5_156:}{:5_156:}{:5_156:} 强烈关注!!!{:5_181:}{:5_181:}{:5_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