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海丰警方经连日奋战,成功侦破一宗贩毒涉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缴获冰毒6050克、仿制式手枪1支、军用子弹2发、小汽车2辆、毒资人民币1.3万多元及枪支散件、毒品提纯器皿等一批。
8月18日,接获群众举报:我县城东镇上埔村郑某盈(又名郑某友)有涉嫌贩毒活动。接报后,海丰警方迅速展开侦查。
经侦控,查明涉毒人员郑某盈(男,1981年11月出生,海丰城东镇人,租住城东镇上埔村和祥苑二楼一出租屋)有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和贩卖毒品活动,且郑某盈已联系好姚某念(男,1983年7月出生,四川大竹县人)准备于8月21日下午用姚的一辆丰田小车(车牌:粤B5FZ52)运载毒品前往浙江省宁波市。
8月21日15时许,收网时机成熟,各组警力雷霆出击。一组警力从公平镇跟踪姚某念驾车至城东镇和祥苑出租屋与郑某盈接货,后沿红城大道行至佳美商场门口停车购物时,民警迅速将姚抓获。缴获其藏于小车后座坐垫内的冰毒6千克、毒资人民币1.3万多元及涉案黑色丰田小车一辆;同时二组警力迅速进入郑某盈出租屋中将郑抓获,在其出租屋内搜获冰毒50多克、仿制式手枪1支、军用子弹2发、枪支散件和毒品提纯器皿等一批,并在出租屋楼下缴获涉案银色丰田小汽车一辆。
经审,犯罪嫌疑人郑某盈对从范某汉(男,1988年生,陆丰市甲西西山村人,在逃)购得6千克冰毒后,通过林某山(男,1947年生,吉林省人,在逃)作为中间联系,再以5万元酬劳雇请姚某念将毒品运送至浙江宁波给一名韩国人(详情待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郑同时交代其非法持有的仿制式手枪系几年前一四川人因欠款抵债得来的。
8月21日晚11时许,在市局大力支持下,办案民警连夜行动,迅速赶到海城镇联丰宾馆抓捕林某山未果。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盈、姚某念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审理、追逃及枪支、毒品的检验等工作正加紧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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