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坟爷高调“喊冤”戳伤自己痛处
号称广东“坟爷”林耀昌因行贿罪过堂受审,成为媒体焦点。9月20日晚,广东南方卫视《全民议事听三十七度二》栏目对“坟爷”林耀昌受审及其如何涉嫌犯罪的来龙去脉进行选择性报道。另外,还有个别媒体的报道导向则是侧重于报道“坟爷”林耀昌如何经营公益性墓园,贡献家乡建设,云云。丧失客观、真实、平衡的报道,给人一种感觉是,“坟爷”有冤。那么,群众不禁发问,“坟爷”林耀昌涉嫌犯罪接受法律制裁凭什么如此高调喊冤呢?还被“神化”为“民营企业家”?“坟爷”林耀昌、林耀忠向南方卫视所描述,“坟爷”为家乡做出贡献。实际上,“坟爷”所在家乡潭西镇新溪村修建水泥路经费是乡贤集资,并非一人捐款修建,相反“坟爷”却借此项目向陆丰市交通局三、四次“套取”国家道路资金以及其他资金约计两三百万元,有据可查。另外,“坟爷”还在家乡潭东新溪村圈占10000多平方农田违建“五马拖车”宫廷式祖祠,当地村民敢怒不敢言。还有被指非法倒卖其村农田100多亩为宅基地。 “坟爷”故事多,林耀昌到底是什么人?他到底有哪些违法行为逃避法律的制裁呢? 个别媒体不能受骗而偏离事实依据,不分青红皂白,帮助“坟爷”喊冤,不能使人质疑其背后隐藏什么目的?有群众在媒体发声,揭露“坟爷”林耀昌涉嫌违法的问题。 精心导演:“坟爷”行贿公安局局长庭审上“喊冤” 2015年1月14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陆丰“坟爷”林耀昌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庭上林耀昌拒不认罪。择日宣判期间,又因“坟爷”林耀昌涉嫌新的“行贿罪”,该案被依法延期审理。 2015年4月,由汕尾市检察院以“坟爷”林耀昌涉嫌行贿罪立案侦查,并经广东省检察院指定,6月将该案移送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17日上午十点,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该案正式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相关媒体参与旁听。据某些媒体报道,发现“坟爷”庭审似乎有人在导演一出“高调喊冤”的大戏。9月17日上午十点,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庭审“坟爷”两罪,成为焦点。“坟爷”涉嫌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行贿罪该如何定罪量刑?1、“坟爷”林耀昌经营的安福公益性墓园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三百余亩用地未批先建、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砍伐生态林木进行违建墓穴“对外公开非法销售、转让,私制票据、爆炒价格敛财(查实900余万)”,在经营过程,还涉嫌逃税、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私制票据等行为,且拒不认罪,抗拒司法审查,已对生态林土地造成无法恢复原貌严重后果,造成党和人民财产严重损失。涉案安福墓园第一期、第二期一共三批次用地均未批先建,无视国法,明知违法犯罪仍继续公然违法建设,非法建造墓穴进行非法倒卖,牟取非法利益,且严重破坏国家殡改政策。2、“坟爷”一反常态的上庭就急着认罪,但在随后的庭审过程中将其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责任推给潭西镇政府,并反复声称其遭受公安机关迫害和诬告。休庭期间,“坟爷”现场接受电视台采访狡辩喊冤,其家属也通过媒体多次发声,其所作所为显然是事先与律师谋划好的,其目的应是通过形式上的认罪掩盖其实质上百般抵赖的逃罪情节。事实上,“坟爷”的陈述与侦查机关固定的证据也完全不一致,明显企图以虚构的事实为自己开脱罪责。“坟爷”这样虚假的认罪行为显示其毫无悔罪表现,不应成为从轻量刑的依据,反而应对其反复翻供的抗拒行为从严处罚。 3、“坟爷”林耀昌涉嫌数额特别巨大行贿公安局局长陈俊鹏,并已经成功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主要体现在“坟爷”通过行贿成功避免被陆丰市公安机关抓捕,得以暂时逃避法律的制裁。行贿后,“坟爷”林耀昌获得喘息的机会为自己涉嫌多起其它的犯罪行为做好对抗调查的准备,销毁非法经营涉案账本、私制发票原始凭证等重要证据,同时在被追逃期间骗取陆丰市农信社贷款780万元,作为活动经费为自己洗脱罪名开路。 “坟爷”上述行为严重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破坏司法公正,造成严重后果,且拒不如实交待自己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对抗司法部门调查,企图漂白,性质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4、“坟爷”并非普通百姓,“坟爷”林耀昌是仗着人大代表身份和纪委监察员的资格涉嫌行贿原陆丰市人民法院院长、陆丰市副市长、陆丰市公安局局长、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委员、执行局局长陈俊鹏,行贿对象属于掌握强制执法权力的地方司法机关主要领导人,其目的是通过行贿手段,成功达到逃避法律的制裁,串供洗罪及打击报复中举报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庭审质证的情况,“坟爷”在侦查期间多次明确供述其向陈俊鹏行贿的事实,而陈俊鹏与介绍贿赂的吴某也供述是林耀昌主动提出要行贿公安局长陈俊鹏。其供述内容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排除合理怀疑,证实和认定林耀昌完全是为牟取非法利益、逃避法律追究而主动行贿,根本不存在受迫害、威逼、索贿的情形,也不存在自首和坦白的从轻情节。 徇私枉法:“坟爷”涉嫌犯罪有遗漏,未被一并追诉“坟爷”地方势力错综复杂,仍然继续利用各种非法手段企图干预案件公正审理。据称,在“坟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等审理期间,仍有部分不知收敛的“人大代表”企图通过非法途径过问案件,影响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如事实果真如此,希望人民法院能够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并对企图影响法院办案的相关人员依法处理。 1、“坟爷”涉嫌向当地其他政府公职人员行贿,在违法承包安福公益性墓园违法建设墓穴、私制发票、爆炒价格(查实900余万)、非法经营敛财过程中官商勾结。 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起诉“坟爷”林耀昌安福墓园涉嫌占用农用地罪的面积不符:结合陆丰市国土局针对安福公益性墓园审批多份文件分析,“坟爷”涉嫌巨额行贿陆丰市国土局林某枢,达到非法用地两期三批次“未批先建”,案发后多次修改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从21.7公顷327亩变为12.46公顷186亩,最终变成5.86公顷88.13亩。 2013年4月9日,陆丰市国土局出具《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益墓园土地违法问题调查报告》载明,“经实地测量,墓园第一期用地面积3.68公顷(55.2亩),其中特殊用地面积1.8686公顷(28.03亩)、水库水面1.8114公顷(27.17亩)。该地现场山体植被已破坏,建成墓园,成排结座。至今该地的用地审批手续尚未办理,属未批先用的违法行为。墓园第二期用地面积8.78公顷(131.7亩),其中林地面积5.8751公顷(88.13亩)、水工建筑用地面积2.7325公顷(40.98亩)、水库水面面积0.1724公顷(2.50亩)。该地现场山体植被已破坏,建成墓园,成排结座。目前,该地的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属于未批先用的违法行为。” 2、“坟爷”林耀昌名下的卡绿达建材市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24000平方,未批先建,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且该违法建筑在临时建筑许可证逾期12个月后仍未拆除。 3、对“坟爷”林耀昌涉嫌实际控制的“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被陆丰市公安局办案人员故意拖延办案,拒不对其依法立案侦查,也不予依法移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并追加起诉。4、根据广东省银监局的复函和陆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确认林耀昌向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达7830万元,这些贷款均已经出现本息逾期,被列为“不良贷款”,而且贷款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其中2000万贷款被用于购买农信社的股金,其余大部分贷款资金涉嫌用于非法经营安福公益墓园、高利转贷等,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评估价值虚高,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而且数额特别巨大,后果极其严重。 “坟爷”林耀昌应为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厂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银监会汕尾监管局文件显示,2012年11月8日,“坟爷”使用非法占用农用地的陆丰东海镇仁易水泥厂为主体,骗取陆丰市农联社贷款600万元。2015年3月4日,陆丰市公安局以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厂登记人陈小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网上追逃至今6个月不予抓捕。而至今6月,未予依法对应为陆丰东海镇仁易水泥厂实际控制人“坟爷”林耀昌、周镇潘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进行立案侦查。{:5_142:} {:5_142:} {:5_142:} {:5_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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