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部门出台模糊政策堵住汕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嘴?
三个部门联合发文根本就是废纸,国家已出台物业管理条例了,遵命执行即可。
这个文件根本就无需制定,然而,现在作用又如何,除了堵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嘴,群众毫无受益,现在汕尾哪个小区有物业公司与业主签什么服务合同?鬼影都无,汕尾黄金海岸,万盛依旧乱,滨海社区金湖花园都是当地村霸打手把门,群众敢怒不敢言!石书记啊,交通要管,小区乱收费民不安居啊!
{:5_172:} Sadness 发表于 2015-9-27 14:49
拷问出台政策之部门,到底谁搞的?市区各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到底有多少家无证照经营?乱收费是多么猖獗!每年提费提速达50℅!物管人员鱼龙混杂,家庭失窃无处申诉,汕尾这个地方充满白色恐怖! 石书记啊,交通要管,小区乱收费民不安居啊! {:5_172:} 老知青 发表于 2015-9-27 17:13
;P;P;P 汕尾有哪个小区已真正成立业主委员会? 坎坷不平今生 发表于 2015-9-27 21:19
:victory::victory: 市委市政府应要求房地产管理部门主动作为,组织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否则一律视为不作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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