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懿 发表于 2015-10-1 11:50:32

可塘一小偷被抓获后游街示众

本帖最后由 蓝馨梦 于 2015-10-1 11:56 编辑

      近日,可塘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事件。该小偷被抓获,还被带到街头游街示众。只见小偷光着脚,双手靠背被绳子绑住,胸前挂着一个牌子,脸上有伤痕,嘴巴也有血迹,似乎被人打过,衣服也破烂不堪。一路面无表情走着,身后跟着一大批人,有走路的,有骑摩托车的,吸引了许多市民驻足围观。虽然小偷行为可耻,但是此游街做法欠妥,可以送到派出所由警察处理的。

















图片来源:海丰吧

古道西风 发表于 2015-10-1 14:10:19

做法不妥

慧智 发表于 2015-10-1 15:47:41

這樣可以令其他小偷膽量減少,如果你妻女在家被小偷看上你會怎樣

688 发表于 2015-10-1 16: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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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春天 发表于 2015-10-1 16:26:15

为什么要打,做小偷是不耻是人人可恨,交给有公安部门做教育

无知 发表于 2015-10-1 16:29:16

海丰可塘一抢劫嫌犯被绑起来游大街,引发关注

本帖最后由 小阳光 于 2015-10-1 19:20 编辑

关注

老子 发表于 2015-10-1 16:44:30

阿弥陀佛

Avanti 发表于 2015-10-1 16:50:15

教育小偷的行为是公安部门的事情

郑小娟 发表于 2015-10-1 17:28:50

不動用私刑不行嗎?交給公安局教育就行了!

长发老人 发表于 2015-10-1 17: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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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学路 发表于 2015-10-1 17:50:08

见仁见智更期盼人人洁身自爱

慧智 发表于 2015-10-1 17:54:18

你要知道被偷多少次才能捉到一個小偷

cltn 发表于 2015-10-1 17:57:41

偷的违法抓的也违规!{:5_172:}

满堂红 发表于 2015-10-1 18: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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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知青 发表于 2015-10-1 20: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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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5-10-1 21:58:22

是游街还是扭送派出所途中?

平凡人a 发表于 2015-10-4 11:58:08

小偷固可恨,法纪不可逾,市民须理智,以暴治暴酿恶果,法律惩处是上策。

城区文肓青年 发表于 2015-10-5 16:32:28

有法可依,市民当义不让的做,但汕尾本来法不通,而且偷盗的处罚并不重。
即使此做法法律上是错的,当确实能起到阻吓功效。

所以还是做的比不做的好,就是要清楚的知道,适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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