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城浪子 发表于 2012-2-26 22:37:45

真是惨无人道啊

酒香 发表于 2012-2-26 22:56:44

支持,相信有公道会来临的

海湾清风 发表于 2012-2-26 23:00:36

立案尚且如此之难,破案更是遥遥无期了!试问,我们的仆人在哪里?

天下为公 发表于 2012-2-26 23:10:14

这就是海丰的执法特色,支持上诉到上一级!期待进展!

chenhanhui 发表于 2012-2-26 23:41:00

腐败腐败还是腐败啊:@

qiaobu 发表于 2012-2-26 23:49:49

莫非只有推卸责任才能让卑微的案发记录?还是不为人知的理由?无从得知……

天颢 发表于 2012-2-27 00:02:30

大家都会~~`

小阳光 发表于 2012-2-27 00:02:51

关注:(

埔垅宫 发表于 2012-2-27 00:10:30

汕尾仙鱼 发表于 2012-2-25 2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提醒你最好用今日关注一下,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交警只是处理交通意外的,,但是真的如你所说的是恶性事件的 ...

定性不是以有无目击证人来定。不是谁怀疑,谁举证。是谁主张,谁举证。这不单单是国内的法律规定,是国际通用原则。涉及国家公诉范围的案件,举证责任在作为侦查机关的公安部门及作为国家公诉机关的检察院。

小兔-台灣美妝 发表于 2012-2-27 02:37:38

:@现在能怎么办。政府都看钱办事了

君君 发表于 2012-2-27 08:40:42

好殘忍啊,唉真可憐,希望早日破案,祝你弟弟早日清醒,早曰康復。

あQ_I_A_Nづ 发表于 2012-2-27 09:38:20

法律是保护有钱人的~~别抱太大希望能破案,就希望受害者早日康复~~中国国情就是这样的,想想,人家日本人在本国地丢个单车,几天就能破案,自己国民丢孩子的,都没见找回来~~~~

人在江湖 发表于 2012-2-27 10:30:13

自求多福

人在江湖 发表于 2012-2-27 10:30:50

你找新闻最前线

Lin_俊成 发表于 2012-2-27 11:12:54

頂、希望明會好起來

发表于 2012-2-27 12:06:30

海丰这个地方政府见怪不怪了。

蜗牛闯红灯 发表于 2012-2-27 12:31:04

好可怜。。

发表于 2012-2-27 13:25:22

希望伤者早日康复,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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