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城浪子
发表于 2012-2-26 22:37:45
真是惨无人道啊
酒香
发表于 2012-2-26 22:56:44
支持,相信有公道会来临的
海湾清风
发表于 2012-2-26 23:00:36
立案尚且如此之难,破案更是遥遥无期了!试问,我们的仆人在哪里?
天下为公
发表于 2012-2-26 23:10:14
这就是海丰的执法特色,支持上诉到上一级!期待进展!
chenhanhui
发表于 2012-2-26 23:41:00
腐败腐败还是腐败啊:@
qiaobu
发表于 2012-2-26 23:49:49
莫非只有推卸责任才能让卑微的案发记录?还是不为人知的理由?无从得知……
天颢
发表于 2012-2-27 00:02:30
大家都会~~`
小阳光
发表于 2012-2-27 00:02:51
关注:(
埔垅宫
发表于 2012-2-27 00:10:30
汕尾仙鱼 发表于 2012-2-25 2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提醒你最好用今日关注一下,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交警只是处理交通意外的,,但是真的如你所说的是恶性事件的 ...
定性不是以有无目击证人来定。不是谁怀疑,谁举证。是谁主张,谁举证。这不单单是国内的法律规定,是国际通用原则。涉及国家公诉范围的案件,举证责任在作为侦查机关的公安部门及作为国家公诉机关的检察院。
小兔-台灣美妝
发表于 2012-2-27 02:37:38
:@现在能怎么办。政府都看钱办事了
君君
发表于 2012-2-27 08:40:42
好殘忍啊,唉真可憐,希望早日破案,祝你弟弟早日清醒,早曰康復。
あQ_I_A_Nづ
发表于 2012-2-27 09:38:20
法律是保护有钱人的~~别抱太大希望能破案,就希望受害者早日康复~~中国国情就是这样的,想想,人家日本人在本国地丢个单车,几天就能破案,自己国民丢孩子的,都没见找回来~~~~
人在江湖
发表于 2012-2-27 10:30:13
自求多福
人在江湖
发表于 2012-2-27 10:30:50
你找新闻最前线
Lin_俊成
发表于 2012-2-27 11:12:54
頂、希望明會好起來
发表于 2012-2-27 12:06:30
海丰这个地方政府见怪不怪了。
蜗牛闯红灯
发表于 2012-2-27 12:31:04
好可怜。。
发表于 2012-2-27 13:25:22
希望伤者早日康复,关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