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后的疑问
近来海丰县公用事业局城监大队对海丰县城部分顽固违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广大市民拍手称快!该点赞!! 但点赞后有一疑问:刚才路过红城大道天桥脚见此一幕(见图)感到吃惊!在此人行道上的建搭难道不属违建!?执法应公平公正!本帖最后由 冰淇淋 于 2015-10-22 16:28 编辑
:L:L:L 话虽这样说,这一拆,门面都没有了 当初建时没有就没有阻止 冰淇淋 发表于 2015-10-22 16:16
拆违应公平公正!否则创建文明县城是一句空话! Struggle 发表于 2015-10-22 16:23
话虽这样说,这一拆,门面都没有了
拆违应公平公正!否则创建文明县城是一句空话! 狠角色 发表于 2015-10-22 16:52
当初建时没有就没有阻止
拆违应公平公正!否则创建文明县城是一句空话! 有钱一切好说话 {:5_156:} 做到完全公平是不可能的,大概拆违之前已经定了一个界限,就不知道这个算不算界限内? 街角 发表于 2015-10-22 17:27
有钱一切好说话
那就请县委沈书记、政府陈德忠县长出来说。 cltn 发表于 2015-10-22 18:01
拆违应公平公正!否则创建文明县城是一句空话! 柳暗花明地卡村 发表于 2015-10-22 18:14
做到完全公平是不可能的,大概拆违之前已经定了一个界限,就不知道这个算不算界限内?
人行通道违建也算界限内? 有道理! 老知青_yQ0fI 发表于 2015-10-22 16:57
拆违应公平公正!否则创建文明县城是一句空话!
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社会只能委屈求全。
义乌小商品批发城的门面,如经审核批准,不属违建。但事实上是挡道,依理应拆。拆与不拆,看来是一咸猪肯头。 话说论坛揭露的问题事还有不少,可有一些压根也就各位看官们嚼嚼舌头而已!其它一点浪用都没有!这明显又是一例 随着时代变化,合法建设和违建都有拆的时候,不同的是合法建设得到赔偿,违建就没了. {:5_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