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海丰县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海丰县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海府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海丰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细则》的规定,为使广大市民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县政府定于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上午9时15分至9时30分,在海丰县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届时,海丰电视台(公共频道)及广播电台将同时现场插播防空警报鸣响实况,请广大市民留意,不必惊慌,照常生产和工作。
警报方式:
序号警报信号
鸣响时间(秒)
停止时间(秒)
反复次数
一周期共需时间
1 预先警报36
24
3
9:15-9:18(3分钟)
间隔时间
180
9:18-9:21(3分钟)
2 突袭警报6
6
15
9:21-9:24(3分钟)
间隔时间
180
9:24-9:27(3分钟)
3 解除警报180
连续
9:27-9:30(3分钟)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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