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 被房地产老板忽悠,之前报建是8层楼,建成之后变成12层,而且是没报批相关部门,只是跟原来被收购的业主,说报建手续已齐。而且建筑面积侵占红线图之外,就是多占地建房。政府部门刚一查,如果好好商量,估计这事会平息,房产商科自己后台硬,跟相关部门作对,政府说是违建楼房要封,拆,拆掉要一笔费用,房产商不出,政府就这样拖着,最后受伤的是不知情已惓此楼房的业主和原厝地给房产商开发的原屋主,5年了,真的是有家不能归,让人唏虚。 听众 发表于 2015-10-30 09:58
确实如此,以现在汕尾人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像我这种打工族的,可能不吃不喝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购上一套 ...
哎,兄弟姐妹呀,我们是同样的。我正在烦恼房子的事情呢 汕美人 发表于 2015-10-30 11:55
一切 被房地产老板忽悠,之前报建是8层楼,建成之后变成12层,而且是没报批相关部门,只是跟原来被收购的业 ...
我都没去算时间了,是5年了,5年都靠租房过日子。 我认为目前对违建要分类处理,一类是现在刚刚开始动工,但是手续不齐必须坚决制止,这一点政府部门现在已经基本做到了;二类是在建或者完工,但是严重违反市政规划、占用他人或公共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坚决拆除。考虑到汕尾特色及历史渊源,政府必须照顾已经买房者利益,处罚开发商、拍卖原土地或者财政补偿购房者;三类是在建或者完工,土地使用权没争议,但手续不齐,暂停开工,责令补办手续,政府部门也应该检讨办理流程,简化手续,方便民众。
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政府应该尽量快剑斩乱麻,铁腕治乱,不然政府部门疲于奔命,民怨沸腾,难以开启汕尾新政。 大头烦 发表于 2015-10-30 13:41
我认为目前对违建要分类处理,一类是现在刚刚开始动工,但是手续不齐必须坚决制止,这一点政府部门现在已经 ...
非常同意你看法! 问题是,政府拆要费用,开发商不给,这样一拖再拖,政府认为是违建说要拆,我们有房住不成?5年了,各位想下这个是什么概念,5年长期在外租房?你们政府也能吃住的心安理得,我们人民群众连家的定义都模糊了,何谈爱国? 奋斗的大少年 发表于 2015-10-30 14:05
问题是,政府拆要费用,开发商不给,这样一拖再拖,政府认为是违建说要拆,我们有房住不成?5年了,各位想 ...
要不举报到广州的媒体上去吧,我看上了新闻引起关注后可能才会有人想解决 一代好贼 发表于 2015-10-29 21:54
没钱买房的人就等着盼着政府收购开发。这世道呀,汕尾的绝大部分人如果仅仅靠自己的努力,是买不到房子的
政府解决这些事情,需要很长时间。还不如通过个人努力改变。
我是汕尾人,但是骨子里面的懒惰还是有的。我认为决大多数汕尾人都有。
只要你有这个想法“仅仅通过自己努力买不到房子”,那你不就是限定了自己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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