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声明~关于县人大代表参与小产权房建设是功还是过????
怡丰小区开发商兼承建商县人大代表潘水合为其不法行为感到不知悔改并且还理直气壮。抛开承建商或开发商不说,身为县人大代表的潘水合知法犯法不但没有及时的把这种违反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上报给相关执法部门而且身为县人大代表的他也没有及时制止这种违法的事情发生,并且潘水合还充当起承建商的角色,为建小产权房的不法行为保驾护航难道身为县人大代表的潘水合你会不知道建小产权房是政府不允许的违法行为吗??石书记上任至今多次强调明令禁止建小产权房。请问县人大代表潘水合你这种承建小产权房的助长行为是合法的吗??是政府允许的吗??还是人民赋予你的权力呢??难道这种违法违抗行为就是你所谓的遵纪守法???请执法部门对怡丰小区进行查处,该小区所谓的相关合法手续并公示于众。怡丰小区开发商兼承建商县人大代表潘水合蒙骗我城东镇龙山墩北村农耕土地10余亩用作建无任何合法手续的小产权房。怡丰小区第一期2013年竣工至今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如今怡丰小区第二期同样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抗市委市政府的明令禁止下明目张胆的建小高层15层的小产权楼房。当初潘水合承诺该幅土地是要建有合法手续的商品楼房并为各家各户办理好房产证。如今其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欺骗我们老百姓,把楼房建成了无任何手续的小产权房。难道这种欺骗欺压百姓的行为就是县人大代表潘水合的诚信处世???村民多次向潘水合讨要说法却被潘水合聚集的黑社会团伙镇压下去,村民们都害怕其邪恶的黑势力如今村民们都苦不堪言,请相关部门相关领导为我墩北村民做主。
哼 这就是海丰特色!有权有钱就有势! {:5_150:}{:5_150:}{:5_150:} 看来这个人大代表还真不是人民选出来的。 本帖最后由 缘来缘去 于 2015-11-11 11:45 编辑
关注!!
一个楼盘,一般有地皮商丶开发商丶承建商三家,或地皮商丶开发商同一,与承建商二家各司其责。也有地皮商丶开发商丶承建商三位一体。
潘水合先生如果是开发商兼承建商,但是否地皮商?也要明确丶清楚。同时要查明有无征地丶报建等手续。才能分清责任,有的放矢。
路边蓟 发表于 2015-11-11 11:49
请问海丰这边,购买草契房,用不用交房契钱的 {:5_177:}{:5_177:}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5-11-11 11:25
关注!!
一个楼盘,一般有地皮商丶开发商丶承建商三家,或地皮商丶开发商同一,与承建商 ...
{:4_102:}{:4_109:}在理! 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贪得无厌!!汕尾的苍蝇太多,民不聊生! 水深可见底捏···{:4_117:}{:4_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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