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溢涛 发表于 2015-12-6 22:12:16

谁妨碍老百姓活得有尊严就踩倒谁

谁妨碍老百姓活得有尊严就踩倒谁
郑溢涛

【溢涛按:鲁迅说一一什么三坟五典、百宋千元,什么城头大王旗、只换汤不换药,只要妨碍了老百姓像人一样活得有尊严,就踏倒它!(大意)对的】
       所以我从不像某些学人新秀那样,去重新发现什么大宋朝或先秦宪政!
       眼下能为农民兄弟讨回点公道的话,我认为该是最开心的事!

十九个数字 发表于 2015-12-6 22:15:20

不错

斗志永不息 发表于 2015-12-6 22:27:57

:o明天不用上班了。。。。。。

白发老头 发表于 2015-12-6 22:49:05

{:5_142:}

一江春水向东流 发表于 2015-12-6 22:50:50

{:5_142:}{:5_142:}{:5_142:}

老子 发表于 2015-12-6 23:56:39

阿弥陀佛

海丰公平 发表于 2015-12-7 00:22:44

虽然文很短,意思不太好理解,也该赞,必须赞。

一代好贼 发表于 2015-12-7 08:27:57

你想成为汕尾版的毕福剑?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5-12-7 08:46:28

一代好贼 发表于 2015-12-7 08:27
你想成为汕尾版的毕福剑?

怎么可能啊,我倒是有可能。

满堂红 发表于 2015-12-7 10:22:05

{:5_142:}

南方喜鹊A 发表于 2015-12-7 12:28:01

谁妨碍老百姓活得有尊严就踩倒谁

仁涵四海 发表于 2015-12-7 12:57:21

一代好贼 发表于 2015-12-7 08:27
你想成为汕尾版的毕福剑?

"谁妨碍百姓活得有尊严就踩倒谁”观点没错,何以成为毕福剑?

仁涵四海 发表于 2015-12-7 13:02:41

支持!政府的根本责职之一就是要使百姓活得有尊严。

南方喜鹊A 发表于 2015-12-7 13:13:55

本帖最后由 南方喜鹊A 于 2015-12-7 13:15 编辑

   眼下能为农民兄弟讨回点公道的话,我认为该是最开心的事!

一代好贼 发表于 2015-12-7 13:52:36

仁涵四海 发表于 2015-12-7 12:57
"谁妨碍百姓活得有尊严就踩倒谁”观点没错,何以成为毕福剑?

郑先生是吃公家饭的。吃公家饭的人来说这些,可以说是“大逆不道”,至少在那些吃公家饭的某些大人物来说,郑先生至少不应该跟他们唱反调。是不是这个道理?

现在呢?

听众 发表于 2015-12-7 15:58:24

这标题好有力度,赞一个

海丰公平 发表于 2015-12-7 16:03:14

一代好贼 发表于 2015-12-7 13:52
郑先生是吃公家饭的。吃公家饭的人来说这些,可以说是“大逆不道”,至少在那些吃公家饭的某些大人物来说 ...

郑主任是为民说事,"毕狗屁"不但侮辱毛主席还有辱佛事件,二人的内心世界是不可比、不能比的。

征途休息吧 发表于 2015-12-7 17: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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