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王 发表于 2012-2-29 03:22:57

评网民关于汕尾市民网站长被“和谐”论

近日,有会员出于关心汕尾市民网站的处境问题,发表了关于《站长被政府和谐了我们拿什么拯救?》的短文,本意是出于好的,但担心也可以说是多余的,为何这样说呢?据本人关注和浏览了本网站及有关文章,有以下看法:
一、首先,从网站的备案可以看到,汕尾市民网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注册登记的网站( 粤ICP备10021733号-2 ),并不是非法网站,也不是地下反动组织,何来无缘无故的被政府“和谐”之说呢?
二、汕尾市民网有一整套网站管理规定和条例,从这个网站的提示可以看出,“汕尾市民网站提倡法律框架下的理性上网。会员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与本站无关,登陆本站即表明您同意本站管理条例。”
三、中国是一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件为衡量标准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每一个公民要充分相信任何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会做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事。这一点必须十分明确,特别是在尊守国家法律的框架内,一个网站的运行是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除非网站的负责人亲自去干违法反国家法律的事,包括任何一个公民都一样,都必须在国家法律的规束下行使每一个人的公民权利和义务。
四、只要一个网站的站长不违反国家法律的情况下,就不会出现所谓“站长被政府和谐了”这种情况的。至于各位网民在网站发表的违法不良主题,那发帖者是要承担法律法规责任的,上次本人通过当地电视新闻看到,有个学生为了寻求网络刺激,上汕尾市民网发表了一条对社会影响很不好的假新闻,就受到当地政法部门的法律责任追究。因此,望各位网民上网要遵纪守法发帖,吸取教训,做个负责任的良好网民。
本人特提以上简单的几点看法与大家共同探讨,有不妥之处,请多多拍砖!

汕闽人0660 发表于 2012-2-29 03:42:30

      天馬叔說的條條是理,請各位網友注意發帖,以免產生不必要的問題,亂布謠言是要有責任出來承擔後果和追究責任的,要考慮到自身問題,做一個良好的汕尾網民。

小阳光 发表于 2012-2-29 07:58:53

文明上网:lol

故乡 发表于 2012-2-29 08:18:39

上网也是要遵守国家法律的,这是基本要求。但是,有的官员就没有遵守纪律了。:lol

理想零陸陸零 发表于 2012-2-29 08:32:36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站长后台很硬,上面有人罩着。。。

网名越长越霸气 发表于 2012-2-29 09:07:16

天马王说的都是一些客观的,假如某某官员因受贿或者违法了,被某某网友揭发了,那网站能不被河蟹么?又假如站长坚持帖子的反映的是真实的不予与删除,那请问站长会不会给请去喝咖啡?

陈泗伟 发表于 2012-2-29 09:12:08

:victory:支持~!

关智敏 发表于 2012-2-29 09:29:11

顶一个:loveliness:

夕阳海 发表于 2012-2-29 09:29:19

一切皆有可能

zfw 发表于 2012-2-29 09:34:51

网名越长越霸气 发表于 2012-2-29 09: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天马王说的都是一些客观的,假如某某官员因受贿或者违法了,被某某网友揭发了,那网站能不被河蟹么?又假如 ...

说的是只要"不做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事"
那就不会:lol:lol

lucas- 发表于 2012-2-29 09:35:17

本帖最后由 lucas- 于 2012-2-29 09:37 编辑

一直都在强调幸福汕尾,一旦出现一些不幸福的事情的时候,那么以上那些都是空文。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网友的”杞人忧天“不无道理的。;P这次不支持天马王了。有所对策还是不错的。

我师傅是唐僧 发表于 2012-2-29 09:40:14

梦想天开 发表于 2012-2-29 08: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听说北京说要加强网警的监查了,还是说话要小心!他们只听好不喜欢听坏

;P庞大的河蟹正向我们走来。

我师傅是唐僧 发表于 2012-2-29 09:40:45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ゞ华女しovの 发表于 2012-2-29 09:58:22

:)呵。。。贴主说得很有道理。。。
主要大家文明点。。。一切都没问题!

我是护士 发表于 2012-2-29 10:40:27

帮顶

阿洛 发表于 2012-2-29 10:45:46

网名越长越霸气 发表于 2012-2-29 09: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天马王说的都是一些客观的,假如某某官员因受贿或者违法了,被某某网友揭发了,那网站能不被河蟹么?又假如 ...

多学习一下法律吧,楼主说的那么清楚了还听不懂吗?中国还是法制社会的,不是官说了算,还是要依法办事的,不是岳飞时代,想扣你什么罪就什么罪。不过我还是坚持文明上网好,毕竟胡言乱语也会给网络社会舆论造成不良的影响。

专业机钻井同志 发表于 2012-2-29 11:16:11

这些太客观了。不切合实际了。当有敏感话题的时候,什么管理条例都是浮云。

hkhenry 发表于 2012-2-29 11:20:41

不知道批評政府的貼子算不算不和諧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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