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到必死,这种环境怎么住?连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都没有!
是的,谢谢关心支持! 情感酷儿 发表于 2016-1-8 12:38
高层建筑不应该用外墙砖,应该用外墙涂料
这应该是质量问题,谢谢关心支持! 海丰公平 发表于 2016-1-8 12:53
石奇珠等市领导带队深入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发布日期:2016-1-8 9:32:29录 ...
可能没有,谢谢关心支持! hnr1995 发表于 2016-1-8 15:47
关注
谢谢关注支持! 城区文肓青年 发表于 2016-1-8 17:08
暴光珠江新闻吗?
请问如何曝光,谢谢关注支持! 688 发表于 2016-1-8 17:25
谢谢关注支持! wx_cEDzZEK1 发表于 2016-1-8 17:34
以汕尾的尿性,估计这事在城建部门和安监部门之间扯皮,立此贴为证
谢谢关注支持! wly888l 发表于 2016-1-8 19:52
谢谢关注支持! wxkfeng 发表于 2016-1-8 20:42
这么高的楼竟然允许用瓷砖外墙。
谢谢关注支持! wxkfeng 发表于 2016-1-8 20:42
这么高的楼竟然允许用瓷砖外墙。
谢谢关注支持! 随风~~ 发表于 2016-1-9 01:07
谢谢关注支持! 太极拳 发表于 2016-1-9 09:10
由于名门处于汕尾比较好的地理位置,我建议你们业主大家交点费用,找广告公司搞个大横幅挂在面向市政府方向 ...
谢谢关注支持! 1、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两年内外墙砖若发生脱落,属于工程质量问题,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保修期后发生脱落,则应由建筑物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对脱落部位进行修缮。
也就是说,如果外墙砖是在保修期内掉落伤人的,相关维修和赔偿责任应由施工单位和开发商承担。如果超过了保修期,在没有物业管理的情况下,维修责任和赔偿责任应由所属单元的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2、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 悬挂物发生倒塌、
脱落、坠落造成他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如果外墙是房屋产权人专用部分,由产权人承担,如果是与其他产权人共有的,则共有人共同承担。 1、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两年内外墙砖若发生脱落,属于工程质量问题,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保修期后发生脱落,则应由建筑物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对脱落部位进行修缮。
也就是说,如果外墙砖是在保修期内掉落伤人的,相关维修和赔偿责任应由施工单位和开发商承担。如果超过了保修期,在没有物业管理的情况下,维修责任和赔偿责任应由所属单元的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2、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 悬挂物发生倒塌、
脱落、坠落造成他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如果外墙是房屋产权人专用部分,由产权人承担,如果是与其他产权人共有的,则共有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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