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想
莲说,为歌,为咏。 {:5_142:} 欣赏,谱成曲子一定很美! 莲的一切都很好! 美的华2 发表于 2016-1-23 10:45谢谢 凌波仙子 发表于 2016-1-23 11:49
欣赏,谱成曲子一定很美!
谢谢 双飞燕 发表于 2016-1-23 13:11
莲的一切都很好!
谢谢 欣赏莲之歌! {:5_142:}{:5_142:} 本帖最后由 汕尾市民乙 于 2016-1-24 13:16 编辑
陈老好。
按旧体诗的要求:
第四首“乡”与“团”相押值得商榷;
第一、第二首的“香”亦非“田、然、船、年”的邻韵。
另,粘对还是要讲究的。
不知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本帖最后由 陈显兵 于 2016-1-24 18:51 编辑
汕尾市民乙 发表于 2016-1-24 13:02
陈老好。
按旧体诗的要求:
第四首“乡”与“团”相押值得商榷;
这应该不是旧体诗,而是歌词。问好!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1-23 13:40
谢谢
天寒地冻,注意保暖! 凌波仙子 发表于 2016-1-24 15:05
这应该不是旧体诗,而是歌词。问好!
同感! 本帖最后由 汕尾市民乙 于 2016-1-24 15:53 编辑
凌波仙子 发表于 2016-1-24 15:05
这应该不是旧体诗,而是歌词。问好!
也许吧。
不过详细分析,估计陈老的初衷应该是诗,而不是歌,
不然,他就没必要用诗韵来做韵脚了——明显的有第
五首为证:“喧、痕、原”在《水平韵》中属同一韵
部(上平十三元);若为歌词,应该用新韵吧?那么,
“痕”(文韵)与“喧、原”(寒韵)就不通押了。
汕尾市民乙 发表于 2016-1-24 15:41
也许吧。
不过详细分析,估计陈老的初衷应该是诗,而不是歌,
不然,他就没必要用诗韵来做韵脚了—— ...
有道理。 水仙花 发表于 2016-1-24 15:53
有道理。
只是个人看法。 汕尾市民乙 发表于 2016-1-24 13:02
陈老好。
按旧体诗的要求:
第四首“乡”与“团”相押值得商榷;
不是旧体诗,是歌词,也可新诗处理。
李叔同的(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例也。
汕尾市民乙 发表于 2016-1-24 15:41
也许吧。
不过详细分析,估计陈老的初衷应该是诗,而不是歌,
不然,他就没必要用诗韵来做韵脚了—— ...
新体诗很多有押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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