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潭西镇村长林中存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未果
核心提示:陆丰市纪委三次(数个月)调查林中存等村干部,并对其涉嫌经济、诈骗国家专项资金、打击报复等多项违法犯罪线索移送。11个月后,群众通过网络诉求,希望了解对林中存等人的调查进展,而当地公安机关称,“该反映情况超出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近日,举报人及群众就陆丰市纪委依法移送陆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调查“陆丰市潭西镇人大代表、潭西村委会高园村原村长林中存涉嫌违法问题”10个月未有侦查进展的情况,而当地网络发言人回应称“该反映情况超出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2015年5月份,陆丰市纪检部门将林中存涉嫌经济犯罪相关线索移送陆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查,至今10个月,查办工作没有下文。事实上,陆丰市潭西镇人大代表、潭西村委会高园村原村长林中存并没有因为涉嫌违法犯罪被陆丰市纪检部门移交陆丰市公安局侦查而收敛。反而在2016年2月4日,林中存伙同“坟爷”林耀昌家属组织(雇请)社会闲杂人员违法对抗陆丰市多部门依法拆除陆丰市卡绿达建材市场违法临时建筑物的执法行动。陆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自接到陆丰市纪委对案件移送至今,还未有对林中存涉嫌经济犯罪问题进行依法侦查,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出面干预司法? 村长涉嫌犯罪,省、市级纪委移送公安机关查办十余月未果 林中存曾犯“诈骗罪”刑满释放不满两年,取得原陆丰市潭西镇党委书记林华彬(涉及“坟爷”墓园案已被处理)保护,而违规当上潭西镇人大代表、高园村村长职务。2005年5月,林中存因犯诈骗罪被深圳市中院判刑三年六个月刑满释放。2007年9月未经村民选举,林中存担任“村长”。同年10月变身为潭西镇人大代表。如今,林中存仍然是“潭西镇人大代表”。林中存伙同“坟爷”林耀昌、林华彬等人及其凭借陆丰市潭西镇人大代表头衔干起了涉嫌多项违法违纪行为。2014年6月起,实名举报人林键国及其他党员群众强烈举报以林中存为首的村干部班子。2007年至2014年期间,林中存涉嫌涉黑、以个人名义或利用他人冒领骗取“危房补助资金、种粮直补,非法倒卖、转让土地、非法开挖潭东村生态林山土变卖谋利”,涉案数额大,性质恶劣。经广东省有关部门、汕尾市纪委、陆丰市纪委高度重视,陆丰市纪委三次派出调查组对林中存涉嫌“贪污、职务侵占集体资金”及打击报复等多项问题进行调查。据陆丰市纪委反馈,2015年5月6日,陆丰市纪委已经对林中存等人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等问题,移交陆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处理。由时任陆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高潮同志受理。但是,已过10个月,陆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还没有对林中存等人正式立案或进入侦查程序。因该案嫌疑人林中存曾伙同“坟爷”林耀昌、林华彬等人实施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林键国,能以排除陆丰市公安局个别领导或其它保护伞继续涉嫌包庇的现象。 林中存涉案金额上百万元未被立案侦查,疑保护伞包庇 林中存在2007年至2014年期间,被举报涉嫌骗取危房补助资金及利用他人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资金近30万元。林中存还被举报涉嫌贪污国家种粮直补资金、农田改造资金近20余万元,涉嫌霸占5亩村集体基本农田违建别墅,其违建别墅的巨额资金来历不明。有村民指出,林中存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实施违法建设别墅近200万元资金的基本来源,极有可能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款项资金及非法开挖潭东村生态林山土变卖谋取的利益。 林中存住别墅却能领取危房补助资金,其涉嫌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事实上,住上豪华别墅的林中存不止自己领取危房补助资金,还涉嫌通过其亲戚、朋友名义进行冒领。涉嫌违法开挖潭东村生态林山土敛财上百万。2008年10月起,林中存涉嫌非法开挖潭东村生态林保护区山土,先后非法开挖时间长达三年,开挖面积超过五十亩,群众举报反而遭受打击报复。2010年,陆丰市纪委曾对林中存伙同原潭西镇党委书记林华彬等人及潭东村委会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木钦涉嫌违法开挖生态林山土敛财一事进行调查,因被原潭西镇党委书记林华彬及“坟爷”林耀昌插手干预,案件调查最终不了了之。2013年11月20日的一次非法开挖,经群众举报,陆丰市委市政府督办,由时任潭西镇委副书记(现任潭西镇镇长)林坤炼带领潭西镇派出所民警,潭西镇交警中队民警到现场查处,抓获三人,车辆两部,挖机二台。当晚,潭西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下令放人放车,放纵林中存等人继续进行开挖倒卖,致使国家生态林大面种被破坏,造成基本农田遭到水淹和山泥淹没的后果。此起案件最终不了了之。另外,林中存伙同“坟爷”林耀昌勾结原陆丰市潭西镇党委书记林华彬等人涉嫌违法违纪,多次公然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林键国。尤其最严重的是,林中存伙同“坟爷”林耀昌公然纠集多人挖掘、打砸实名举报人林键国家的祖坟、祠堂(2010年6.29和10.11案件)。2013年1月8日,林中存等人再次在实名举报人林键国家的祠堂正大门前挖坑、立石碑等寻衅滋事。该一系列打击报复案件,已系上级和广东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列为重要刑事督办案件,经汕尾市公安局党委、纪委专案组核查,于2012年8月30日依法对2010年6.29和10.11两案予以并案侦查决定。但是,在对6.29和10.11两案立案侦查、并案侦查至今6年以来,陆丰市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对此案,仍在相互推诿,造成“无人办案”。6年来,林中存、“坟爷”林耀昌等人打击报复的违法行为被陆丰市公安局某些领导以及保护伞包庇,一直逃避法律的追究。林中存、“坟爷”林耀昌、林华彬等人实施打击报复案件及林中存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汕尾市纪委、陆丰市纪委5年来连续性进行督办,数十次组织陆丰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对案件侦查工作进行汇报。但是,公安机关仍存在多名领导或办案人员不收敛,仍涉嫌充当保护伞。以上实名举报案件,纪委移送公安机关10个月未果,之后在举报人及群众网络诉求,当地公安机关才出面回应“该反映情况超出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类似这种情况,使群众觉得涉嫌充当保护伞的公安机关个别人员仍没有收敛。举报人希望广东省纪委、广东省公安厅、汕尾市纪委、汕尾市公安局、陆丰市纪委加以重视,陆丰市公安局应当及时依法侦查林中存涉嫌经济犯罪及打击报复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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