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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陆丰农信社起诉“坟爷”关联欠贷7亿元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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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4 17: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坟爷”林耀昌欠贷7830万元外,还关联(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称,陆丰市农信社)近7亿不良贷款。2014 年,“坟爷”林耀昌欠下陆丰市农信社关联贷款 7830 万元逾期不还被起诉。其中,7050万元在已经进入陆丰市法院庭审、执行追讨25个月的情况下,截至今日,依然无法进行“清收”。
    案件办理期间,陆丰市法院执行局多次调整办案法官。时至今日,只对“坟爷”林耀昌其中 4700 万元抵押贷款的 4 宗工业用地 76200 平方进行两次评估及审理,但迟迟没有拍卖偿还贷款。
    目前,对“坟爷”林耀昌以“陆丰市陆城华诚酒店、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国土部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登记人陈小敏被通缉 12 个月未被追捕)作为主体”,以“坟爷”林耀昌妻子袁玉红(陆丰市环保局环评中心副主任)名下5464平方“仓储用地、东海镇 4 间商铺(近 300 平方)、两套各 100 平方二手商品房进行贷款 2800 万元的抵押物,一直以来未有进行审理和评估拍卖还贷。
办案法官涉嫌帮助“坟爷”逃避偿还欠贷。知情人说,办案法官或院领导,以及离休老院长涉嫌充当“坟爷”保护伞,违背法律规定,利用一系列的理由拖延对“坟爷”林耀昌欠贷的抵押物执行清收,达到“坟爷”林耀昌欠贷不还的目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抵押物评估被指有人操作,陆丰市农信社讨债无望
    借款抵押物出现评估困难,陆丰市农信社将如何讨回“坟爷”林耀昌名下欠贷 7830 万元及关联其他不良贷款 7 亿元?
    据通报,陆丰市法院申请立案执行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坟爷”林耀昌三宗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执行人的借款抵押物 762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四幅规划为工业用地。经协调,上述用地由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一并进行评估挂牌拍卖,后因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土地无法处置,2015 12 31 日,上述土地由陆丰法院按程序进行评估拍卖,陆丰法院已通过摇珠选定了评估机构,现正在评估中。”
     举报人认为,既然陆丰市农信社起诉“坟爷”林耀昌欠贷 7830 万元,已经走上法律程序进行实际追讨的是 7050 万元。那么,陆丰市法院应当依法对“坟爷”林耀昌作为抵押贷款的全部所属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而不是仅仅针对“坟爷”林耀昌其中 4700 万元贷款抵押物进行评估。
法院执行评估存质疑,起诉7050万元贷款仍无偿还
    据媒体报道称,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农信社经初步调查证实,林耀昌涉及贷款近 7830 万元及利息逾期至今未还。陆丰市法院已经启动执行部分追讨欠贷程序。
    其中,两起案件涉及的贷款金额分别为 800 万元和 2000 万元,贷款时间为 2011 11 4 日和 11 5 日,贷款人分别为陆丰市陆城华诚酒店和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华诚酒店的业主是林耀昌的侄子林春强。
    这两笔贷款的抵押担保人都是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而林耀昌正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两笔贷款至今没有偿还本金和利息。
     据《南方日报》报道,2014 1 3 日,陆丰农信社对林春强、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三方提起诉讼,请求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庭审过程中,林耀昌认同了 2800 万元的借款事实,对证据也没有异议。
    该两笔贷款的抵押物为两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其中包括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卡绿达建材市场所占用的土地。而该建材市场已被陆丰市国土资源局认定为“擅自非法改变土地性质”、用地“未批先建”,违法将养猪场建设用地改作市场建设用地。
    2012 9 25 日,由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的时效为两年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遵守事项中明确规定,该地块禁止修建永久性建筑物,许可期限终止,临时建筑必须主动拆除。
    2015 10 月,该市场被广东省住建厅、汕尾市住建局、汕尾市规划局、陆丰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违法临时建筑,并多次发文责令陆丰市住建局依法强制拆除。目前,该建材市场仍在运营。
四宗 7.62 万平方工业用地突变“居住用地”违规评估
    “坟爷”林耀昌作为抵押贷款的四宗 7.62 万平方工业用地进行贷款 4700 万元。其位于东海经济开发区民营区上海路东侧的成片土地,其中陆府国用( 2011 )第 0112358 号、第 0112357 号、第 0112356 号、第 0112359 号。
    陆丰市法院委托他机构对以上抵押土地进行价值评估,为每平方 295 元人民币,总价值 2250 万元。既在评估价值鉴定书签发之后,陆丰市法院执行局应当依法执行拍卖,而“坟爷”林耀昌提出对以上四宗抵押土地不能以工业用地进行评估,必须以“居住用地”进行评估。陆丰市法院第二次委托深圳市某评估公司重新评估。
据悉,每平方将以 540 元人民币进行评估价值。
    当时,“坟爷”林耀昌以上 4 76200 平方土地的评估价值是 1.056 亿元,进行贷款 4700 万元。如今,评估价值从 2250 万元被评估最高为 4000 万元。如此,足以证明“坟爷”林耀昌为达到成功贷款及不偿还的目的,而故意对抵押物进行高评估,利用虚假报告,涉嫌骗取陆丰市农信社数千万元贷款的违法行为。
“坟爷”涉嫌骗贷数亿元,银监部门未对其移送司法机关
实名举报人林键国表示, 2012 年至 2014 年年初,林耀昌及其侄子林春强、其妻子袁玉红等人涉及陆丰市农村信用联社的贷款接近 7830 万元人民币,省银监局、省农信社已对此初步查实。但是,涉事单位的陆丰市农信社及作为上级主管单位广东省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汕尾市银监分局等未有重视该案,拒不对“坟爷”林耀昌涉嫌骗取贷款罪移送司法机关。
    省银监局、省农信社查实的 7830 万元贷款,只是林耀昌涉嫌骗贷的“冰山一角”。“坟爷”林耀昌利用“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及涉嫌利用他人农村户口性质、客户抵押财产冒用他人名誉涉贷扶农资金金额达到亿元以上。
    举报人称,“坟爷”林耀昌名下 7830 万元贷款,大部分贷款涉嫌通过使用虚假资料、虚构贷款理由及项目、虚假流水账,并将抵押物通过其个人“开办并无证经营的‘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挂交的两家评估公司”,对抵押物进行高评估价值,出具虚假的评估价值报告,成功达到涉嫌贷款诈骗、骗贷的目的,甚至“坟爷”林耀昌还有利用“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为主体进行骗贷 600 万元的行为。”
    针对“坟爷”林耀昌欠贷逾期不还,陆丰市法院对其抵押物未能进行依法拍卖还贷,而陆丰市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汕尾市银监分局、广东省农信社、广东省银监局等同样未认真处理“坟爷”林耀昌欠贷案件和涉嫌骗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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