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爷”欠贷7830万被诉 陆丰法官如何“解围”?
广东“坟爷”林耀昌欠贷7830万元外,还关联(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称,陆丰市农信社)近7亿不良贷款。2014 年,“坟爷”林耀昌欠下陆丰市农信社关联贷款 7830 万元逾期不还被起诉。其中,7050万元在已经进入陆丰市法院庭审、执行追讨26个月至今,依然无法进行“清收”。案件办理期间,陆丰市法院执行局多次调整办案法官。时至今日,只对“坟爷”林耀昌其中 4700 万元抵押贷款的 4 宗工业用地 76200 平方进行两次评估及审理,但迟迟没有拍卖偿还贷款。 评估拍卖进行12个月,毫无实质性进展陆丰市法院法官避开评估其他抵押物拍卖还贷。目前,对“坟爷”林耀昌以“陆丰市陆城华诚酒店、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登记人陈小敏被通缉 14个月未被追捕)作为主体”,以“坟爷”林耀昌妻子袁玉红(陆丰市环保局环评中心副主任)名下5464平方“仓储用地(已作违建卡绿达建材市场)、东海镇 4 间商铺(近 300 平方)、两套各 100 平方二手商品房进行贷款 2800 万元的抵押物,一直未进入评估拍卖还贷。个别办案法官是否涉嫌帮助“坟爷”逃避偿还欠贷。知情人说,办案法官或院领导,是否在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某退休领导的干预下,与其为“坟爷”林耀昌欠贷案件提供帮助?审理案件违背法律规定,以一系列的理由拖延对“坟爷”林耀昌欠贷的抵押物进行清收,导致“坟爷”林耀昌欠贷不还,将进一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抵押物评估被指违规操作,广东省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陆丰市农信社“无可奈何”,导致不积极追讨。借款抵押物出现评估拍卖疑症,陆丰市农信社不能讨回“坟爷”林耀昌名下欠贷 7830 万元及关联其他不良贷款 7 亿元?同时也损失了预交的数十万元诉讼费。根据陆丰市人民法院上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在汕尾市网络问政平台的回复:“陆丰市法院申请立案执行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坟爷’林耀昌三宗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执行人的借款抵押物 762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四幅规划为工业用地。经协调,上述用地由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一并进行评估挂牌拍卖,后因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土地无法处置,2015年12月31日,上述土地由陆丰法院按程序进行评估拍卖,陆丰法院已通过摇珠选定了评估机构,现正在评估中。”自2015年5月份,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回复至今,时间又已过去4个月,仍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举报人认为,既然陆丰市农信社起诉“坟爷”林耀昌欠贷 7830 万元,陆丰市法院已经走上法律程序进行实际追讨的是 7050 万元。那么,陆丰市法院应予依法对“坟爷”林耀昌作为抵押贷款的全部所属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而不是仅仅针对“坟爷”林耀昌其中 4700 万元贷款抵押物进行评估。 法院执行追讨涉嫌不作为,起诉7050万元贷款仍无果根据媒体报道称,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农信社经初步调查证实,林耀昌涉及贷款近 7830 万元及利息逾期至今未还。陆丰市法院已经启动执行部分追讨欠贷程序。其中,两起案件涉及的贷款金额分别为 800 万元和 2000 万元,贷款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和11月5日,贷款人分别为陆丰市陆城华诚酒店和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而华诚酒店的法人之后变更为林耀昌的侄子林春强。这两笔贷款的抵押担保人都是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而林耀昌正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两笔贷款至今没有偿还本金和利息。“坟爷”四宗7.62万平方“工业用地”非法转地办证,以“居住用地”贷款、还贷评估。“坟爷”林耀昌作为抵押贷款的四宗7.62万平方工业用地进行贷款4700万元。其位于东海经济开发区民营区上海路东侧的成片土地,其中陆府国用(2011)第0112358号、第0112357号、第0112356 号、第 0112359 号。陆丰市法院委托当地机构对以上抵押土地进行价值评估,为每平方 295 元人民币,总价值 2250 万元。评估价值鉴定书签发后,陆丰市法院执行局无法执行拍卖还贷,因“坟爷”林耀昌提出不以“居住用地”进行评估而拒绝签名。陆丰市法官根据“坟爷”林耀昌的要求,由陆丰市法院第二次委托另外一家评估公司“深圳市某评估公司重新评估”。四宗“工业用地”76200平方以“居住用地”580 元人民币每平方评估价值的评估文书出台之后,“坟爷”林耀昌仍拒不签名,再以提出每平方必须以1500元人民币进行评估,或者对欠贷7830万元以该四宗土地结算“扯平”。该案再又拖延至今无法进行评估拍卖还贷。 “坟爷”涉嫌骗贷数亿元,广东省农信社、银监局未移送司法机关实名举报人林键国表示, 2012 年至 2014 年初,林耀昌及其侄子林春强、其妻子袁玉红等人涉及陆丰市农村信用联社的贷款接近 7830 万元人民币,省银监局、省农信社已对此初步查实。但是,涉事单位陆丰市农信社及作为上级主管单位广东省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汕尾市银监分局未予重视该案,拒不对“坟爷”林耀昌涉嫌骗取贷款罪移送司法机关。省银监局、省农信社查实的 7830 万元贷款,只是林耀昌涉嫌骗贷的“冰山一角”。“坟爷”林耀昌还涉嫌以“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利用他人农村户口性质、客户抵押财产、他人名誉发生扶农资金贷款数额达到数亿元。举报人称,“坟爷”林耀昌名下 7830 万元贷款,大部分贷款涉嫌通过使用虚假资料、虚构贷款理由及项目、虚假流水账、并将抵押物通过其个人“开办并无证经营的‘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挂交的两家评估公司”对抵押物进行高评估价值,出具虚假的评估价值报告,成功达到涉嫌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的目的,甚至还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为主体进行获取贷款 600 万元的行为。此外,“坟爷”林耀昌作为抵押贷款的四宗 7.62万平方工业用地进行贷款 4700 万元。目前,尽管评估价值从 2250 万元,按照其要求进行评估为 4000 万元,类似这种行为足以证明“坟爷”林耀昌为成功贷款及不偿还的目的,而故意对抵押物进行高评估,利用虚假报告,达到涉嫌骗取陆丰市农信社数千万元贷款的违法行为。针对“坟爷”林耀昌欠贷逾期不还,陆丰市法院对其抵押物未能进行依法拍卖还贷,而陆丰市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汕尾市银监分局、广东省农信社、广东省银监局同样未认真处理“坟爷”林耀昌欠贷案件和涉嫌骗贷问题。举报人认为,陆丰市法院既已对“坟爷”林耀昌欠贷一案的抵押物进行两次评估,应当依法执行拍卖还贷,法律不是“儿戏”,非法用地、欠贷拒还,岂能由欠贷人(被告人)如此任性,难道某些法官利用职务之便,为“坟爷”林耀昌欠贷提供逃避偿还帮助吗?{:5_181:}{:5_181:}{:5_181:}{:5_181:}{:5_181:}{:5_181:}{:5_181:}{:5_181:} {:5_154:}{:5_154:}{:5_154:}{:5_154:}{:5_154:}{:5_154:}{:5_154:}{:5_154:}{:5_154:}{:5_154:}{:5_154:}{:5_154:}{:5_154:}{:5_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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