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知识:法的起源
本帖最后由 仁涵四海 于 2016-6-1 13:24 编辑法律的起源:原始社会部落与部落之间为争夺食物财物地盘不断相互残杀,后来人们发现相互残杀大家生命都无保障,于是有智者善者为避免各部落互相残杀,便以善意招集各部落代表开会商讨办法解决,大家理性探讨、出谋献策,以各部落共认的道德行为规范、以及私人拥有物为基础,达成了很多协议。规定大家今后社会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的解决办法,并公推有智有德、公道正义者共同作为裁判者。这些办法就是法律,裁判者就是法官。如果法官循私枉法裁判,一经发现必遭大家严惩,亦会遭受害者报复。后来若干部落合并成为国家,那些法律便上升为国家法律。 法的起源阐明一个道理,法官循私枉法,必定损害其中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判不公,必引导私决盛行,社会乱象由此出现。 给力 樱桃 发表于 2016-6-1 13:32
给力
谢谢支持。 本帖最后由 仁涵四海 于 2016-6-2 08:41 编辑
法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司法不公必引致私决的盛行:不同社会阶层的一些人以不同的方式解决自己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权益关系和矛盾纠纷,有权者用权搞掂,有钱者用钱摆平,有势者以势压人,而绝大多数无权无钱无势的平民只能选择忍让屈服,苟且偷生。少数意志坚强的理性者选择上访申诉,相信上级必有包青天,而另极少数自尊心强、视人格尊严甚于生命的性格刚烈者则在自认为投诉无门的情况下选择以暴力血腥对抗贪腐恶,视死如归,暴力报复司法不公者。贪腐的法官们要引以为戒,生命只有一次,金钱为身外之物。 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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