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争鸣 发表于 2016-6-15 12:11:26

无可取代 发表于 2016-6-15 10:04
是想污蔑对方吗?

不但是污蔑,而且还是抬高自己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6-15 13:16:30

杨、林,两位老师,我只有劝的份儿。

至于你们要走什么途径,双方决定。
祝安。

正月初二 发表于 2016-6-15 13:39:23

秋风爽 发表于 2016-6-2 00:00
打击盗版!

这是一面之词,要对方出来对质,才可以判断

正月初二 发表于 2016-6-15 13:39:52

冷梅 发表于 2016-6-15 03:01
辩白——无用,越辩越不白。如果要还自己清白,还是找足证据,走司法程序。我们支持你。
以前,我的文章也 ...

你们都是梅陇人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6-16 11:35:49

本帖最后由 陈显兵 于 2016-6-16 12:19 编辑

这个(香港汕尾诗词社)是我启动的,注资的,说到底,我才是创办人。
第一、二期是我编辑,社会反应甚好。(容许我炫一下)
我离开了,离开的原因,坚持诗词理论从(真),就是这个真字,得罪了人,之后我拂袖而去,不回头。
第三期是失败的,失败的原因,把作者张冠李戴,腰斩人家作品,不能怪谁,这点责任在于编辑,功力不够。
第四期是成功的。
第五期尚在期待中。

惜晓珊 发表于 2016-6-16 11:57:19

新争鸣 发表于 2016-6-15 12:11
不但是污蔑,而且还是抬高自己

哦,是吗?

惜晓珊 发表于 2016-6-16 11:57:28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6-15 13:16
杨、林,两位老师,我只有劝的份儿。

至于你们要走什么途径,双方决定。


和事佬

惜晓珊 发表于 2016-6-16 11:57:42

正月初二 发表于 2016-6-15 13:39
这是一面之词,要对方出来对质,才可以判断

对。说得不错

惜晓珊 发表于 2016-6-16 11:58:04

正月初二 发表于 2016-6-15 13:39
你们都是梅陇人

是吗?你认识他们吗

惜晓珊 发表于 2016-6-16 12:00:18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6-16 11:35
这个(香港汕尾诗词社)是我启动动,注资的,说到底,我才是创办人。
第一、二期是我编辑,社会反应甚好。( ...

有文化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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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杨永可:痛斥春华侵权恶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