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陶河镇立足“五有标准”积极抓好镇级“妇女之家”试点建设
今年来,海丰县陶河镇妇联在开展村(社区)“妇女之家”示范点创建项目的基础上,积极抓好镇级“妇女之家”试点建设,着力完善配套设施、规范健全规章制度,提升管理能力,丰富服务活动,努力将“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建设落到实处。该镇党委、政府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要求,把探索建立镇级妇女之家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去抓,给予了大力支持,选取了镇综合文化站为镇级“妇女之家”办公场地,在保证办公场所与日常工作经费的前提下,鼓励、支持该镇妇女干部开展各类活动和培训。同时,以党委委员为组长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一名项目管理人,对试点工作开展进行直接指导和监督。 该镇妇联引入项目管理方式,以省妇联《“妇女之家”示范点项目管理手册》为依据,制定了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服务功能等,着力建立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管理事、用制度约束人的工作氛围。目前,该镇已经基本达到建“家”的“五有标准”:一是有场地和设施。安排固定的工作场地,配备必要的基本设施,有固定的工作宣传栏、学习栏。二是有人员和队伍。配备1名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一批法律、教育、卫生、心理、婚恋等专业人士,凝聚一批以妇女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共同为辖区妇女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三是有经费保障。按照“三个一点”,即“争取政府投入一点、妇联工作经费挤出一点、基层经济实体资助一点”的原则筹集经费,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四是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如学习、会议、活动、档案管理等制度。对辖区妇女儿童、家庭等情况登记造册,全面掌握社区妇女儿童和家庭的需求。五是有妇女团体组织。培育、吸附一批妇女自治组织,如巾帼志愿者队伍、农忙互助小组、文娱健身队、健康义诊小组等,对其登记造册,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为彰显“妇女之家”活力,做好妇联工作,该镇妇联充分利用“妇女之家”载体,组织各类妇女团体,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深受群众欢迎的特色活动。该镇妇联积极响应市、县“三大环境整治”工作的号召,组织开展“美化环境巾帼行”、“拒绝毒品,创建平安家园”、“清明节文明祭拜”森林防火宣传等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妇女开展文娱健身活动、读书月活动、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不但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还使妇女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改观,涌现出了不少“文明家庭”,其中黄碧珍家庭当选为我市十大“最美家庭”,并入选寻找广东最美家庭名单。此外,还组织巾帼志愿者进村入户慰问孤寡老人、困境母亲、困境儿童,到敬老院开展雷锋月“巾帼送温暖义诊”,开展“六一”慰问孤儿、留守儿童、幼儿园活动等,赢得了群众的交口称赞。 该镇妇联还认真践行“服务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理念,积极开展各类服务妇女儿童活动,在妇女之家探索性建设了妇女心情驿站、妇女儿童维权站、留守儿童亲子乐园。在今年三八节维权周期间,邀请了3名律师为妇女群众进行法律援助活动,并宣传《反家暴法》、《婚姻法》等。此外,把支持妇女创业发展作为妇女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引导致富能人到“妇女之家”培训室为妇女群众进行就业创业培训。(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卓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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