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好警察 救溺水临亡老人一命
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16-6-15 13:40 编辑昨天,海丰县城东镇龙山下庵庙''龙津溪''岸,一当地民众发现溪边有一男子生命临危漂浮在溪水面,立即报了警。海丰县公安局城东分局立刻派出几位民警赶到出事现场,迅速把该生命垂危男子拖捞起岸面, 并及时叫来了救护车.据悉当时该垂危男子脸色全白,全身僵硬,不省人事。目前在医院已度过生命危险期,尚在住院中。
笔者据海丰县公安局了解,溺水者; 男,陆某某,四川人,现年72岁。儿子,陆某某,暂住附城镇城南社区下关村。弱水者陆云华因昨天自踩自行车途经龙津溪边,在溪踏头小便时不慎跌倒落水。
值得广大市民一赞的人民警察,他们在人命关天的争分夺秒当中,第一时间赶到,众警即下河溪,捞起落水临亡老人齐扶上岸抢救,及时报请医院救命车,救得老人一命。
海丰县公安局真正是名符其实的构建''平安海丰''!
http://www.swsm.net/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该贴已经同步到 无脚蛇的微博 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16-6-15 13:30 编辑
无脚蛇微点公众号二维码,欢迎大家扫一扫,共同关注民生焦点,凝聚社会公益! {:4_120:} {:5_142:} 关注 满堂红 发表于 2016-6-15 16:07
{:4_120:}{:4_102:} 渔夫子 发表于 2016-6-15 16:20
{:4_120:}{:4_102:} 关注哥 发表于 2016-6-15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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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_120:}{:4_102:} 人民养警察,警察为人民做事,用得着歌功颂德吗?警察为人民做好事本来就是应该的! {:5_142:} 赞!民众报了警,警察一到场肯定要下水救人,这是警察的职责! {:5_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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