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脚蛇 发表于 2016-6-15 13:15:42

人民的好警察 救溺水临亡老人一命

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16-6-15 13:40 编辑

         昨天,海丰县城东镇龙山下庵庙''龙津溪''岸,一当地民众发现溪边有一男子生命临危漂浮在溪水面,立即报了警。海丰县公安局城东分局立刻派出几位民警赶到出事现场,迅速把该生命垂危男子拖捞起岸面, 并及时叫来了救护车.据悉当时该垂危男子脸色全白,全身僵硬,不省人事。目前在医院已度过生命危险期,尚在住院中。
      笔者据海丰县公安局了解,溺水者; 男,陆某某,四川人,现年72岁。儿子,陆某某,暂住附城镇城南社区下关村。弱水者陆云华因昨天自踩自行车途经龙津溪边,在溪踏头小便时不慎跌倒落水。

         值得广大市民一赞的人民警察,他们在人命关天的争分夺秒当中,第一时间赶到,众警即下河溪,捞起落水临亡老人齐扶上岸抢救,及时报请医院救命车,救得老人一命。
      海丰县公安局真正是名符其实的构建''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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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脚蛇 发表于 2016-6-15 13:22:51

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16-6-15 13:3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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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堂红 发表于 2016-6-15 16: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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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夫子 发表于 2016-6-15 16: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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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哥 发表于 2016-6-15 20: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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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脚蛇 发表于 2016-6-16 00:11:54

满堂红 发表于 2016-6-1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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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脚蛇 发表于 2016-6-16 00:12:15

渔夫子 发表于 2016-6-15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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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脚蛇 发表于 2016-6-16 00:12:39

关注哥 发表于 2016-6-15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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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英勇勛章 发表于 2016-6-16 07:46:30

人民养警察,警察为人民做事,用得着歌功颂德吗?警察为人民做好事本来就是应该的!

渔夫子 发表于 2016-6-16 09: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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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知青 发表于 2016-6-16 10:37:04

赞!民众报了警,警察一到场肯定要下水救人,这是警察的职责!

满堂红 发表于 2016-6-16 14: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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