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九次主任会议
6月16日,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奇珠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青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胜章、郑少棉、吴友深、刘雪真、黄宏伟和秘书长叶新裕出席。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研究决定将《汕尾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汕尾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和《汕尾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等4个法规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研究决定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研究关于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的方案(草案)。 杨青要求,一要制定法规草案审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从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入手,明确4个法规草案的立法程序、立项论证、立法起草、表决前评估、征求公众意见等各环节的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立法工作。二要列出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4个法规草案的立法工作责任制进行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层层把关,确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三要注重上下左右的衔接沟通,及时将法规草案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初审,向各地各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广泛征集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学习借鉴其他地市的好做法好经验,抓紧时间,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竭尽全力地做好审议4个法规草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卓科荣)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