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提出,着力构建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补齐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短板,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汕尾。实施意见就基本原则进行了明确。
《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激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活力,提高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综合实力,让人民群众更公平地分享改革成果。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坚持三医联动、协同推进。创新医疗、健全医保、规范医药,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增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形成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合力。 坚持补齐短板、均衡发展。集中力量,填平补齐,创优提质,分步推进。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形成具有汕尾特色、符合汕尾实际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路径。 来源:汕尾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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