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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90后驾车撞伤商铺男孩后逃逸 两名肇事者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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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2: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昨日从海丰县公安部门获悉,7月29日发生在海丰县城海龙路的撞伤商铺男孩危害公共安全案告破,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吴某奇、黎某红已被海丰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7月29日22时许,一悬挂粤NVF528号牌的银灰色小车在海丰县城海龙路自南向北方向行驶中突然撞入路边一商铺,造成商铺内一小男孩彭某(2岁)受伤,店内物品损坏。随即,肇事者驾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海丰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当即指示全力抢救伤者,全城搜捕肇事者。海丰公安指挥中心迅即指令城东派出所、交警、刑侦、网警等警力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同时组织县城各有关警种进行全城大搜捕。经侦查,民警锁定并对嫌疑人吴某奇(男,1994年出生,城东镇人)及黎某红(女,1999年出生,城东镇人)展开追捕;同时敦促其家属让嫌疑人尽快投案。7月31日10时许,慑于法律威力,嫌疑人吴某奇、黎某红在亲人陪同下驾乘肇事小车到海丰县公安局投案。

经审查,嫌疑人吴某奇、黎某红供认:7月29日当晚,吴某奇驾粤NVF528小车载女友黎某红自可塘镇到海丰县城游玩,途中教黎某红学开车。当黎某红驾车在海龙路段掉头时,车辆撞入路边一商铺,吴某奇在车内与黎某红互换驾驶位后驾车逃逸,造成商铺内小男孩受伤及物品损坏。

目前,小男孩彭某正在海丰彭湃医院治疗,暂无生命危险;海丰公安机关已对吴某奇、黎某红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实施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施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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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3: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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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3: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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