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海丰县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县”称号,汕尾市获“广东省双拥模范城”三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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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在广州举行,会议表彰了一批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海丰县首次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县” 称号,汕尾市获得“广东省双拥模范城”称号,实现“广东省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另有一个爱国拥军先进单位和两位个人受到表彰。 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会见了与会代表,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命名表彰的双拥模范城(县)、模范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关心支持双拥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感谢。朱小丹出席命名表彰大会。
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县)表彰大会四年举行一次。今年,全省共有17个全国双拥模范城(县)、65个省级双拥模范城(县)、42个模范单位和84个模范个人受到命名表彰。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一如既往支持关心部队建设发展,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进一步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营造争创“双拥模范城(县)”的浓烈氛围。海丰县军民同心,开展了如火如荼的“双拥”创建活动,做到强化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拥军优属机制、拥政爱民机制、优抚安置机制、共建共创制度、双拥事业单位建设、全民双拥意识和“双拥”的配套保障,共有九大工作措施、40多项“双拥”制度落到实处。全县每年投入优抚安置资金超过5000万元,切实做到地方建设为国防、战备建设让路,地方活动为部队活动让路,民事项目为双拥项目让路,“双拥”工作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效。
来源:汕尾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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