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记得N年前老细讲的话你们畅所欲言发表你们表达的公司会考虑的 ;P 很好的开端。共同努力创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花香思语 发表于 2012-3-8 2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座谈会上见识了楼主建言献策,非常有社会责任心的人,向你学习了。
香姐成了市民网的人了,哈哈 jayllen 发表于 2012-3-9 12: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香姐成了市民网的人了,哈哈
网络你我皆兄弟,何必分那么清楚呢?
在海丰人社区我也发了一帖有关参加这次座谈会的帖子,你可以去看看。因为我没有准备相机,借用了楼主的图片在其他论坛和帖吧发表。必须要跟楼主说一声。 都是做样子,给领导看,根本不来真的!我从来不相信他们,我宁愿相信鬼叫。海丰公安局都是混饭吃的,我家的亲戚在那里做生意,一年里给小混打乱几次,今年春节的时候店给砸了,人给打伤了,每次报警,他们半个小时到达,就算到了。他们故意让这些小混混跑,根本不去抓,所以海丰公安局很有部分跟这些小混混是一伙的。干脆把海丰公安局统统下岗,反正有没有都是一样的,这事情已经发生很多在海丰做生意的人身上,海丰公安局都是放屁,混饭吃。跟混混一样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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