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安全工作暨新《条例》宣贯培训会要求 扎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8月31日,我市召开食品安全工作暨《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培训会,学习新《条例》内容,分析当前全市食品安全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副市长余红作讲话。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推进专项整治,严格规范执法,食品安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确保了我市食品安全市场的稳定。余红指出,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新修订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是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实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重要保障。余红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一要深刻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切实做好宣传贯彻工作。要针对不同主体,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活动,营造施行新《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切实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职能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三要紧扣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大宣传、大清查、大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农产品快检室建设和家禽生鲜上市等民生实事的进程,切实改进监管理念和工作方法,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培训会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修订背景、内容特点、主要亮点以及贯彻实施等几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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