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佛山人
发表于 2016-9-15 16:30:58
我是佛山人 发表于 2016-9-15 16:30
有了条文之后,明火执仗的人表面销声匿迹
但很快就会转入地下,有偿补课依然大行其道,强制订购教辅资料依然存在
我是佛山人
发表于 2016-9-15 16:31:05
我是佛山人 发表于 2016-9-15 16:30
但很快就会转入地下,有偿补课依然大行其道,强制订购教辅资料依然存在
——有讽刺意味的是,强制订购教辅资料居然是省市一级的教育主管部门在垄断。
跳蚤
发表于 2016-9-15 16:46:20
请全体人员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收费情况进行督查,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跳蚤
发表于 2016-9-15 16:46:36
我是佛山人 发表于 2016-9-15 16:30
有了条文之后,明火执仗的人表面销声匿迹
转移方向{:4_102:}
修道养寿
发表于 2016-9-16 09:44:24
强制订购教辅资料居然是省市一级的教育主管部门在垄断。悲催{:5_142:}
修道养寿
发表于 2016-9-16 09:44:41
我是佛山人 发表于 2016-9-15 16:30
有了条文之后,明火执仗的人表面销声匿迹
转入地下更可怕{:4_126:}
修道养寿
发表于 2016-9-16 09:44:54
动之至微 发表于 2016-9-15 15:12
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
要监督执行
发之至骤
发表于 2016-9-16 10:06:39
海泉 发表于 2016-9-14 10:14
没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和良好的执法氛围,法律就成为一纸空文
有道理{:4_126:}
发之至骤
发表于 2016-9-16 10:06:51
缩头乌龟 发表于 2016-9-14 10:31
请全体人员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收费情况进行督查,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怎么请呢{:4_102:}
发之至骤
发表于 2016-9-16 10:07:01
缩头乌龟 发表于 2016-9-14 10:31
同意你的看法
不错。同感
发之至骤
发表于 2016-9-16 10:07:20
性空 发表于 2016-9-14 11:39
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不错的法令,但谁去执行呢
发之至骤
发表于 2016-9-16 10:07:33
性空 发表于 2016-9-14 11:39
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
也是好法令
有无相生
发表于 2016-9-16 10:39:03
《提醒》看起来义正辞严,很有法律权威性{:5_142:}
有无相生
发表于 2016-9-16 10:39:24
有无相生 发表于 2016-9-16 10:39
《提醒》看起来义正辞严,很有法律权威性
{:4_109:}不明就里的人的确会噤若寒蝉,不敢轻举妄动,不敢越雷池半步。
有无相生
发表于 2016-9-16 10:40:04
发之至骤 发表于 2016-9-16 10:07
也是好法令
好法令没有人去执行,也是一纸空文
虚无为体
发表于 2016-9-16 11:03:45
有偿补课依然大行其道
虚无为体
发表于 2016-9-16 11:03:53
我是佛山人 发表于 2016-9-15 16:30
有了条文之后,明火执仗的人表面销声匿迹
悲催
虚无为体
发表于 2016-9-16 11:04:20
说明法律如果没有认真去执行落实的话,一切都是空虚的{:5_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