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整治县城容貌、还市民宜居宜业环境
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16-9-19 23:06 编辑今天是海丰县委县政府再度推行''三大环境''建设,重拳整治县城环境面貌第二天,笔者一早,随其海城镇、县公用事业局、县公安、工商、县供电供水、县拆迁公司等多部门,他们今天声势浩大,超过了三百人执法队伍。
今天,笔者亲目所睹,在''红城中学''对面的二环北路,清一色外地''饮食小店''数十多家,在二环路改造尚没验收''人行道路面''乌烟瘴气,路面上乱搭乱拉,垃圾满地飞。执法队伍一拥而上,对其该[数十多家]饮食小店一家不留情,该拆即拆,该搬走即搬走,他们整整载走了数车违搭杂物。
在二环北路,竞有一商家把数十米深的[刚刚做]好人行道,当作自己放货物仓库,阻了市民交通,危及夜间市民交通安全,是广大市民''零''的容忍。
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应不留情留面,该搬即搬,该拖走应即以拖走,还路于民,不要把活生生投了数亿二环路,给这些无耻商家长期霸用。
在二环北路新园路口,更为''离奇''有家幼儿园,竞把人行道围起栏杆几十米长,经了解,尚没报批报搭,在施工时,县相关部门已发了停工通知书,为何明知故搭?
希望执法部门,执法如山,决不估息,民托于你们,还路于民! 关注 希望政府执法部门,执法如山,决不姑息,切不可把铁重拳挥挥就了事!应坚持常抓不懈!民托于你们,还路于民!{:4_102:}{:4_102:}{:4_102:}{:4_102:} 托他们的福 又有活干了{:5_174:}{:5_174:}{:5_174:} 公共场所是人民的,侵占公共场所和盗窃行为有啥不同! 拭目以待 不要一阵风,应该常态化整治!请问巷道打通了吗?我们的通行权利呢 {:5_142:} 关注哥 发表于 2016-9-20 08:00
关注
{:4_109:} 老知青 发表于 2016-9-20 08:32
希望政府执法部门,执法如山,决不姑息,切不可把铁重拳挥挥就了事!应坚持常抓不懈!民托于你们,还路于民 ...
{:4_109:} à手↘心╣ 发表于 2016-9-20 08:47
托他们的福 又有活干了
{:4_141:} 无影只 发表于 2016-9-20 10:44
公共场所是人民的,侵占公共场所和盗窃行为有啥不同!
{:4_120:}{:4_102:} 求学路 发表于 2016-9-20 14:55
拭目以待
{:4_102:} 大网卡数 发表于 2016-9-20 17:51
不要一阵风,应该常态化整治!请问巷道打通了吗?我们的通行权利呢
{:4_102:} cltn 发表于 2016-9-20 22:25
{:4_102:} 无脚蛇 发表于 2016-9-21 07:22
{:5_157:}{:5_146:} 海丰城管,就是在做秀,同一条街有的他就不管,有的他就管,这样执法,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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