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征求《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二审修改稿)》意见
9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二审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二审修改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对修改稿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胜章主持会议。《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于8月29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二审后,在汕尾人大网再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城管局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修改形成了《条例(二审修改稿)》。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首先对《条例(二审修改稿)》的主要内容和修改情况进行简要说明。随后,与会人员围绕法规草案的适用范围、建立的基本制度是否与汕尾实际相符合、职能部门和执法主体的权责是否明确、细化规定和法律责任的合理性及可行性等方面内容进行研究讨论,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施胜章要求,要进一步审查《条例(草案)》的合法性,并提出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要避免与实际脱节,重点对《条例(草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商榷。他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下来,市人大常委会还要将修改后的《条例(草案)》送省人大法工委审查修改,修改回来要召开三审表决前评估论证会、报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三审表决,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批。(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邓良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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