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大道处城区地税办税服务厅搬迁告知
自2016年10月1日起,汕尾大道台铃电动车旁边的汕尾市城区地税办税服务厅搬迂至香城路中段汕尾市城区地税局办公楼右侧城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届时汕尾大道办税服务厅停止对外办理业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看到该帖文,就知道汕尾市城区地方税务局有关人员的素质有多低,比土六八还要土,难道不知道该路叫汕尾大道?作为政府部门行文能用不规范的名称吗?汕尾的软环境可见一斑。怎能让这些没眼界没知识的人来做公务员? 普陀寺 发表于 2016-9-24 18:16
看到该帖文,就知道汕尾市城区地方税务局有关人员的素质有多低,比土六八还要土,难道不知道该路叫汕尾大道 ...
小编已讲明了在汕尾大道台铃电动车旁边!
{:5_142:} 关注 普陀寺 发表于 2016-9-24 18:16
看到该帖文,就知道汕尾市城区地方税务局有关人员的素质有多低,比土六八还要土,难道不知道该路叫汕尾大道 ...
对! 104613553 发表于 2016-9-25 09:21
对!
搬迁有告知已不错了! 汕尾市民通 发表于 2016-9-26 22:18
搬迁有告知已不错了!
你这个回答真是熟悉汕尾熟悉到骨髓里去了,不愧是汕尾市民通 不错 汕尾市民通 发表于 2016-9-24 18:41
小编已讲明了在汕尾大道台铃电动车旁边!
红纸黑字的告知是代表政府行文报告,如你在网络上的说明只代表个人。行文正文要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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